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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贫困县的古城保护

发布时间:2013-2-27 4:51: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建筑面积仅3.12平方公里的寿县老城内,住着近13万人口,平均每平方公里4万多人口,是上海人口密度的4倍。

  寿县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标志的“北过驿巷”,如今则连注明名称的标志都没有。巷子里“美发店”“寻租”“小卖部”等招牌五花八门地挂了一路。

  巷子里最出名的是清朝状元刘少海的故居,据周边居民介绍,这座院子自建国以来就“没有闲着”。开始是卫生所,后来改成县中医院,最后又变成了出租屋。直到2012年下半年才彻底清空。

  这条街几乎是历史可溯至春秋的安徽寿县古城的一个缩影。

  人口压力难纾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松是寿县名城保护规划的主要负责人,曾多次到过寿县。

  张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了寿县此次遭通报的最有可能的两个原因:一是消极对待,没有对古城进行好的维护;二是国家级历史文物古城墙的改建,不符合原有的规制。

  地方政府则将之归因于寿县古城出乎寻常的人口压力。

  寿县文物管理局局长李凤鑫对本报记者说,寿县古城不到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目前居住了将近13万人。如果不发展新城,老城内的基础设施很难满足居民的需求。

  寿县新的城市规划核心是希望在老城南部发展新城。但南部区域一直是国家级遗产保护区,禁止建筑,直到2009年前后,才经过专家认证划定了一定范围,允许有条件开发。

  张松则说,建设新区是一个办法,但是居民的疏散应当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能强制转移。

  “新区建好了,基础设施配套都到位,百姓觉得在新城住比在老城要好,自然会搬出。”一个城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居住,人没了,文化也就断掉了,张松说。

  寿县县政府、部分学校已经在去年陆续迁往新城,并建造一定数量的保障房,让居民自愿选择入住。

  “寿县接下来的名城保护要本着‘三个一批’的原则,即保护一批、撤出一批、恢复一批。”李凤鑫说。

  2013年,寿县计划在新城建设1000套保障房,但这个数目显然远远不够。在《安徽省寿县老城区详细规划(2012~2030)》(中期汇报版本)中,记者看到当地政府计划将城内人口疏散至4万人。

  贫困县为钱发愁

  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道成则告诉本报记者,当地政府认为此次被“通报”最主要的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改建和扩建破坏了一些街区和建筑。当地政府在2000年前后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在2003年开始重新着手做城市规划,并同步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年新的城市规划才得以批复,名城保护规划也是在2012年底才批复下来。

  “在我们编制规划这几年过程中,老城除了一部分基础设施,如道路、排水、供水等,其他基本上处于一种冻结状态。”刘道成说,老城最近十年基本上没有什么新建的建筑,居民的房子破了、漏水了,只能原样维修。

  但在张松看来,名城保护“不是修修补补的问题”。 他说,尽管寿县古城区没有出现过度的商业开发、大规模拆除、改建仿古街等现象,但消极对待、保护不力,也是政府失责的表现。

  “房子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该怎么修,修到什么程度,政府要告诉百姓,并且提供一定的补贴。”张松说,规划了那么多年,但落实不到位,政府还是有责任的。

  无论是新城建设,还是老城维护,都需要钱。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文物部门会有一定的资金支持,但主要是以“补助”的形式发放,在数额上几乎是杯水车薪。

  寿县则是全国的贫困县,以农业为主,没有其他支柱产业,地方财政也很困难。

  张松介绍国外的经验,欧洲做得比较好的,房子一直很好地修着,国家给30%或40%的补贴,有的甚至能达到70%、80%。有些有商业性质的住宅,也给补贴,要求房子不能随便卖掉,只能出租;如果卖掉,前提是卖的钱的一半要给政府。因为,政府投入资金维护,房子增值了。还有一些地方,个人嫌房子破,不要了,政府就买过来,按照市场价,也不是强制征收,然后政府把房子整修,修好了之后,再拿到市场去卖,卖了的钱再拿去整修另一栋,如此循环,这也是一种方式,利用市场来达到历史建筑和街区的良性循环。

  古城改造误区

  从1982年、1986年、1994年开始,国家公布了三批历史文化名城,此后,不断有个别地区增补进来,迄今为止共有200个。张松认为,目前来看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体非常糟糕。

  他说,最开始上世纪80年代公布的时候,法律还不健全,也不知道怎么保护。像北京作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整个60万平方公里都在保护范围之内,即便是专业人士也不知道如何下手。因此在1996年前后,就开始划定历史街区保护,“你不光要把文物保护起来,还要把街区保护好。”

  2008年国务院签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一个名城里面应该划几个街区呢,按道理说,应该是有几个就划几个。我们当时做了一个规范,就是一个名城最低标准要有两个;一个街区最开始我们讨论是10公顷,最后定下来是1公顷,就是说哪怕只有1公顷这么小,也要保护它。”张松说,可后来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实施中,完全违背了这一初衷,“有的地方,只划两块非常小的街区,其他的就开始肆意改造了。”他说。

  这导致大部分的历史街区,都只留下几个文物点,其他都拆了或者建仿古建筑或者开发成高档住宅。

  “一个是拆了旧的重新造的,一个是无中生有造的,很多地方政府都认为这就是古城改造的一个方法,所以保护技术方面也存在问题。”张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