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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报告控财政收入增幅不会降低GDP增速

发布时间:2013-2-25 10:41:0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字体: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上周六(2月23日),在一个关于中国宏观经济的研讨会上,厦门大学发布报告建议:适度控制从而减缓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并与经济增长保持适当比例,将因此减收的财政收入通过一定方式转移给城乡居民尤其是城乡中低收入居民。由此,不仅可调整政府部门与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而且还可缩小居民内部不同收入组别间的收入差距。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助理教授王燕武称,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是改变目前中国国民经济结构失衡的一个根本措施,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收入有两个重要的比例关系需要调整:一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居民内部不同组别之间的收入比例。
  自2000年以来,中国财政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基数大幅度提高,预算内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1.34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1.72万亿元,增长了7.75倍。报告称,剔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后,2000年~2012年间,中国财政收入的年均实际增长速度约为15.0%,平均高出同期GDP增速约5.0个百分点。长期的财政收入超经济增速增长,使得其占GDP的比重迅速上升。2000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13.5%;到2012年,该比重上升到22.6%。
  厦门大学中国季度宏观经济模型课题组假设,2007年到2012年期间,如果保持其他条件不变,而政府控制财政收入的增速,每年比原来实际增长的速度降低一个百分点,那么到2012年每年财政收入将可能减少6018.9亿元。而如果把减少的财政收入用以平均地提高全体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那么GDP平均增长率可略微提高0.08个百分点,居民消费总额平均增长率增加了1.03个百分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平均增长率下降了0.49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将放缓,进口增速则有所上升,净出口小幅下降。报告由此得出结论:控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使之适当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并不会因此而降低;由于居民收入的提高,居民消费占GDP比重将平稳上升,投资比重则逐步下降,国民经济结构因而得到调整。
  不过,对上述测算结果,财政部官员并不完全赞同。该部综合司副司长汪义达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应继续大力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税费改革,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来增强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