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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退回菲律宾照会菲“岛争国际仲裁”建议被拒

发布时间:2013-2-20 4:38: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2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当天约见菲律宾外交部官员,表示中方对菲方就中菲南海争议提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所附通知不予接受并将其退回。

  此前,菲律宾政府试图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就中国提出的对几乎全部南海拥有主权的声索作出裁决。菲律宾副总统杰约马尔·比奈呼吁中国政府承认联合国仲裁法庭解决这起领土纠纷的仲裁权。他说这有助于推动东盟地区的和平与和谐。

  有媒体报道,菲律宾总统副发言人阿维盖尔·瓦尔曾表示:“在我们诉诸联合国仲裁法庭的这一问题上,外交部将继续利用公开的渠道与我们的朋友中国进行磋商。”瓦尔说,“我们将继续保持渠道畅通,利用这些公开的渠道,令我们提起的这起争端以恰当的方式终结。”

  而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此事回应称,南中国海地区国家以和平友好的对话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如有必要,联合国可根据会员国的请求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

  有德国国际法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菲律宾和中国虽然都是《公约》的缔约国,但国际仲裁法庭必须先审议两国的争议是否为有关《公约》解释问题的争议,并且应该看两国是否具有在某些领域上免受国际仲裁的可能。

  《公约》第298条规定: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该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可以书面声明,那些必然涉及同时审议与大陆或岛屿陆地领土的主权或其他权利有关的任何尚未解决的争端,不接受《公约》所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程序。而早在2006年,中国就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声明,有关岛屿主权归属问题的争议不接受国际仲裁。

  洪磊表示,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也是东盟国家同中国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共识,”洪磊说,“菲方有关照会及所附通知不仅违反了这个共识,而且在事实和法律上也存在严重错误,还包含许多对中方的不实指责,中方坚决反对。”

  洪磊最后表示中方希望菲方恪守承诺,不采取任何使问题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积极回应中方关于建立中菲海上问题磋商机制和重启两国建立信任措施机制的提议,回到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

  (新华社、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