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深入农村 温州成立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
温州金融改革深入到了农村地区。温州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会于上周五在温州市文成县开业,全称为“文成县黄坦镇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会”。
来自文成县金融办的消息显示,去年6月18日,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就做出批示,要组建农村资金互助会。温州市农办新农村建设处处长黄方雷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一共上报了57家申请单位,经过两轮筛选,批准了19家筹建,计划把互助会设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内。
农村互助式金融组织此前一直存在,中国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于2003年3月即在吉林省四平市闫家村出现。黄方雷表示,目前银监会批准的农村资金互助社有50多家,而全国各地以各种形式存在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则超过万家。
温州市去年下发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1+11”系列文件。根据文件,农村资金互助会是指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由合作社社员自愿入会组成、为会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自我服务组织。
对于“互助社”和“互助会”的一字之别,黄方雷表示两者在经营业务和组织架构上是类似的,区别是互助社需由银监会批准。但目前银监会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处于停批状态。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在学习了江苏等地的经验后,温州市政府决定直接发展一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名称就叫“互助会”,以温州市农业局为主管单位,农联合是牵头实施单位,金融办负责监管。
首家互助会发起人15人,入会资金500万;互助会的会员有1668人,入会资金有40.67万元,人均入会金额为243元。该互助会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会员入会金额起点为100元,但会员的贷款金额并不以他的入会金额为上限。比如某会员入会资金为1万元,但如果他的农作物经营状况良好,也可以申请10万元的贷款。
文成县金融办表示,对互助会的总体要求是“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和“有效控制风险、规范管理运作”。
上述负责人表示,连同500万入会资金,互助会在一年之内的筹资上限为2500万元,吸纳和发放资金必须限制在本互助会会员内进行,且必须用于支持会员发展生产经营项目,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项目。
黄方雷表示,温州农村地区发展互助会,只对入会会员提供资金服务,要在一个封闭的组织里边运行,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向社会公众开放。“就算发生风险,也是可防可控的,因为它是在一个封闭的组织里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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