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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确定

发布时间:2014-7-8 9:23:4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字体:

  上海市推进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7月7日,上海市召开深化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座谈会,会上,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

  上述《意见》已于6月13日在上海市委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性通过。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四大类别,其中具体措施共有九条,涵盖公司制改革、股权比例、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各个方面。

  《意见》再次明晰,经过3-5年的推进,要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上海市副市长周波在会议上说,将通过公司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三条途径推进上海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意见》明确了股权激励的思路,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会议上透露,要“一司一策,以股权激励为主,今年第四季度推出总体方案,年底率先在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实行股权激励。”他说。

  三条途径推进改革

  韩正在会议上表示,国资国企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资改革应主动适应经济长期平稳发展的新常态,主动适应市场资源起决定作用的新环境,尽快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从做大到做强,从向内到向外。

  自去年上海市发布“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二十条”以来,混合所有制如何改、混合所有制中国资与民资的持股比例等关键问题一直未有指导性意见出台。此次《意见》的发布被外界认为将实质性影响到上海国资国企改革。

  与此前上海市委常务会议审议的草案一致,《意见》再次明确,经过3-5年的推进,要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企业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经营机制进一步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

  在实施途径方面,周波在会议上表示,主要是有三条途径,一是通过公司制改革,包括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及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四个方面。二是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三是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三种不同类型的国企核心资产上市,《意见》称,推进竞争类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资产上市,提高证券化水平。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认为,以资本市场为重点进行改革,很好地实行了与公有制的对接,使国有资本能更加灵活退出市场,并且更能促进战略性产业的升级与发展。

  《意见》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股权结构也作了具体的说明,具体而言,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公司,保持国有独资;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域开发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改善民生类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可保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根据改革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一位参会的央企管理人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评述,在国企改革方面,上海做的还是比较到位。

  该央企管理人员称,根据会上传递的信息,作为上海主要资本管理公司的上海国际集团和上海国盛集团或有新动向,两大集团今后主要以管理资本为主,不再管具体产业经营运作。

  而在国资流动平台建设上,韩正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努力推动平台实质性启动运营,要牢牢把握国资管理与企业经营分离这个根本要求,实现国资统一管理、公开运作,真正管好国资、放活国企、不管经营。

  明确股权激励

  实际上,在混合所有制的对象选择上,《意见》也做出了相应的阐述,即重点并择优选择能够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

  对此,《意见》也有相应条例进行保障,一是科学决策关,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二是审计评估关,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三是市场交易关,明确国有股权、产权或资产转让、增资扩股等应通过市场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即将来有可能出现国资并不占控股地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方面,韩正指出,要完善激励,建立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一司一策,以股权激励为主,今年第四季度推出总体方案,年底率先在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实行股权激励。”他说。

  《意见》鼓励对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的经营者、技术管理骨干实施股权激励;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后,可实施股权激励。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应同步建立业绩挂钩、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同步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工资集体协商和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

  此外,《意见》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对重要的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实施员工持股。

  对此,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提倡全体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这一机制对企业的主要管理和骨干人员更为合适,而对于全体员工采用奖金作为激励方式可能更为恰当,奖金的主要来源可以是企业利益的分红,这样可以确保全员共享企业发展的红利。

  赵令欢说,上海此次出台的混合所有制意见没有“大而全”,而是针对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贴近实际,思路清楚”。

  张晖明则表示,《意见》是对上海国资改革20条的进一步细化与推进,但仍然在理论上、认知上和运作能力等准备上存在一定的欠缺。

  张晖明称,《意见》在未来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系列问题,例如权益如何划分?资本管理人是否有独立的决策能力?能否发挥个人能力进行运作?和原有的国有资产的差异又如何解决?

  “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制度化、法制化来规避,但预计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张晖明说。(编辑 孙小林 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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