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妻子“于姐”收商人千万

发布时间:2014-6-27 9:24: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字体:

  随着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原省委书记苏荣落马,备受关注的江西民营企业家桂松涉嫌经济犯罪案,正出现转机。

  6月24日上午,该案二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前会议上播放的两张讯问录像光盘,成为庭审焦点。

  辩方律师称,两张光盘不同于一审播放的光盘,质疑一审中作为定罪证据的讯问录像,系经过检方拼接剪辑。律师还称,两张光盘录像中出现了明显的疲劳审讯和诱供画面。

  质证陈述中,桂松称是苏荣批示授意省纪委牵头公检法各部门制造本案。

  而苏荣插手此事,是因为人称“于姐”的苏荣的妻子收受商人千万元贿赂。经求证,“于姐”全名于丽芳,1954年8月出生。

  “于姐”出手 创业梦想破灭

  桂松现年58岁,是鸿源LCOS项目带头人。2001年,在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支持下,桂松LCOS项目团队落户南昌,成立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公司)。

  按照桂松团队的说法,作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鸿源LCOS项目历经十年举步维艰,由于政府配套扶持不到位,资金捉襟见肘,鸿源公司逐渐萌生退意。

  桂松团队回忆:一边是120亩的研发生活配套项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下,福建籍神秘开发商介入承包,开发预售高档商业楼盘,最终迫使鸿源公司将土地按成本价拱手相让;一边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亩生产中心项目,相关人员涉嫌渎职贪腐造成项目烂尾,为求掩盖,以索要工程款的名义反将鸿源公司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连续数日电话催促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请其同意将鸿源LCOS项目部分转移至外省,并就项目遗留问题确定方案。

  当年1月6日,一封请求项目转移的情况反映信,送到了当时主管纪检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领导手上。

  知情人士透露,此后不久,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在与桂松通话时一反常态,质问其写信“告状”一事。

  该主要领导并称早就说过研发生活配套项目转让是省委某领导的决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里去摆平吧。”

  为令桂松信服,该主要领导在电话中进一步透露,时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夫人“牵线”,“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该开发商高达8位数的贿赂。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证实,“于姐”全名于丽芳,1954年8月出生,是苏荣的夫人。

  纪委牵头 老板身陷监狱

  与上述南昌市委主要领导最后一次通话不到两个月,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

  同年3月18日,南昌市检察院以涉嫌单位行贿罪批准逮捕桂松。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对桂松案提起公诉。

  辩方代理律师陈光武介绍,6月19日的庭前会议上,二审法院一反常态,主动邀请控辩双方,集体观看了两张审讯桂松的录像光盘。

  代理律师们发现,不同于一审法院庭上播放的光盘,这两张光盘录像内容更为完整,且密封完好,相信是当时封存的“母带”。

  检方回应称,此次观看的光盘与此前播放的是同样的两盘,只不过一审时有选择性地进行了播放。

  辩方向法庭提出申请,对比两次播放的光盘,进行完整性鉴定,同时还请求调取中间十天的讯问录像。

  辩方律师杨金柱多次强调,其追求的不仅是无罪判决,更是查清事实,核实播放的录像光盘的真伪,不排除追究相关办案人员作伪证的责任。

  陈光武指出,录像带充分显示,此案由省纪委专案组督办。两位经开区检察院侦查人员多次直言,“找你是经过纪委领导、专案组统一作出的决定”,在口供方面,省纪委领导怎么交代的,就怎么转达给桂松听。

  质证陈述环节,桂松将矛头直指苏荣,称根据苏荣的批示,省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划拨数百万元财政资金,对其和鸿源公司展开全面的跨境调查。

  空手相搏 获利数十亿元

  2006年年初,鸿源房地产公司在南昌银行封闭贷款1亿余元,购买120亩生活配套用地的使用权。

  根据有关协议文件,南昌经开区承诺将摘牌与协议之间的差价1.05亿元,作为鸿源LCOS项目扶持资金,返还给鸿源公司。但鸿源公司遇到资金难题,此时,一位福建籍商人出现。

  当年年底,鸿源公司、科创公司与该商人一公司签订协议书,转让鸿源房地产公司共计25%股权,以企业项目内部承包的形式,授权该公司承担项目开发经营和管理。

  2008年年初,鸿源房地产公司发现该公司私刻公司公章,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和房屋用途等问题。当年4月19日,鸿源房地产公司和鸿源公司联合向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递交《紧急报告》。约两个月后,该公司也利用南昌市委“民生通道”递交了一份有关解决承包项目若干重大问题的紧急报告。

  时任南昌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口径从“请依法依规支持处理”变为“请本着依法、诚信的原则进行调处”,而此前“请公安部门调查立案的处理意见”,也改为“摸清两企业合作情况后初步协调”。

  众多纠纷面前,鸿源房地产公司已经受不住。2009年9月3日,鸿源房地产公司将价值几十亿元的120亩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地,以1.6亿元土地成本价(含4000万元利息)全部转让给承包公司。

  项目转让合同显示,这笔1.6亿元的转让款,是由承包公司抵押受让鸿源研发生活配套项目未开发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贷款获得。

  “这相当于空手套白狼,零成本掠夺性收购鸿源方研发生活配套项目地。”一位熟悉内情的检察官评价道。

  桂松此前获悉,人称“于姐”的苏荣的妻子帮助福建籍商人以成本价受让该宗地块,在未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利数十亿元。

  6月24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上述福建籍商人已于今年6月10日前往美国,至今未归。 (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

  关于“于姐”的那些事

  江西官场上,“于姐”之名流传颇广,其身影亦出现在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的举报中。

  周的举报材料称,新余高专对老校区300多亩土地公开拍卖时,一位浙江籍商人请托原省委书记夫人从中干预,通过时任新余市政府主要领导中断拍卖程序,最终以低价获得该地块。

  周建华案代理律师周泽称,周建华也是从上述浙江籍商人口中听说“于姐”,未有直接接触,相关举报材料中还将其名字写成了“余姐”。

  新闻链接 高官夫人的那些事

  林某: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陈波,在2013年2月案发前,他单独或通过妻子(另案处理)收受贿款699.5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

  自从陈波出任海南高速(000886,股吧)公路副总经理后,妻子林某马上就以高官夫人的身份自居,对丈夫的下属指手画脚大搞“夫人衙门”,只要是钱,她都敢拿。

  黄巨英:浙江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的受贿款,绝大部分都经由妻子黄巨英之手收受。知情人都知道,在叶家,“妻子收钱,丈夫办事”是不成文的“规矩”。经营海鲜生意的王某曾和叶志翔打过交道,他总结出,求叶志翔办事,要走嫂子路线。在生活中,叶志翔对黄巨英百依百顺,行贿人一般都是先找叶志翔,如碰壁再转求黄巨英,“好客”的黄巨英每次都爽快答应。

  韩桂荣: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的夫人韩桂荣,多次代他人向王怀忠转达请托事项。她要求王怀忠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与王怀忠一起收受他人贿赂120万元。


发送好友:http://finance.sixwl.com/shishiyaowen/164848.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