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六次并购浪潮再起 中企海外并购迎新窗口期
本报记者 陈青松
在近日召开的首届中国跨境投资并购峰会上,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政商精英,共同讨论全球第六次并购潮,而中国买家无疑是这次峰会上备受关注的焦点。
回首前五次并购潮,共同特点是强强联手或以强并弱。而全球“第六次并购潮”则旗帜鲜明地昭示,将是第一次以新兴市场并购发达市场,第一次以非英语国家去并购英语国家的企业,第一次以相对落后的产业并购相对先进的产业。
那么,在这次“以弱并强”的全球并购潮中,中国企业将迎来哪些机会呢?
欧洲成发展中国家
主要并购地
《中国企业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08年,就有关于“第六次并购浪潮”的说法。不过,彼时的并购特点是欧洲超过美国,发展中国家正形成崛起之势,并没有构成“以弱胜强”。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并购潮中,担当主角的主要美欧等发达国家,尤其是欧洲国家超越美国成为主导,而发展中国家有崛起之势,但总体上看依然是强强联手或者以强并弱的格局。
白朋鸣表示,之所以说出现“以弱并强”的并购潮,是因为在当前的国际并购中,以中国等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担当主导,并购地区集中在亚洲、欧洲以及北美,尤其是欧洲成为发展中国家海外并购的主要地区。
“欧洲不少国家受债务危机以及经济增速下滑的影响,不少之前业绩优良、品牌知名度高但是当下负债率高的企业成为并购的标的。第一次以弱并强可谓是标志性事件,意味着发展国家经济实力的逐渐崛起。”白朋鸣说。
中国的引领作用
专家指出,在全球第六次并购潮中,中国无疑起着引领作用。
2013年,中国在流量上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其中对发达经济体的投资占比不断提高。
据中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局长刘殿勋介绍, 2013年我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及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达到654亿美元,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72.6%。
汤森路透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企业并购案例数量为1232起,同比增长24.3%。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额增长30%,连续第3年创造历史纪录。中国在海外的并购地区,主要集中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记者发现,2014年一季度中企海外并购仍呈上升趋势,且无论从并购规模还是并购数量来看,成熟市场仍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首选。
4月22日,复星医药宣布将美中互利私有化的交易价格由每股19.5美元上调为24美元。美中互利是一家美国医疗健康公司,旗下经营的和睦家医院是中国第一家外资医院。复星医药自2009年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后,多次增资美中互利。
4月23日,复星医药品牌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收购全球高端医疗美容动力器械领导者以色列Alma Lasers Ltd.95.20%股权,到收购葡萄牙国有银行CaixaGeraldeDepositos旗下保险公司三家子公司的80%股权,近几年复星一直在海外投资并购的路上稳步推进。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曹紫婷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是一个体量大而且增速高的经济体,相对世界主要国家整体货币走强,购买力较强;与此同时,欧洲和美国都经过了一个很大的经济调整底部,这对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是一个很好的窗口期。
“中国政府正非常积极地引导企业走出去。政府从外汇管理、项目审批、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费用处理以及其他配套领域都在进一步放开。”曹紫婷说。
白朋鸣认为,中国经济正处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急需新的科技力量和现代管理方法来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提升,利用好这次并购潮可以为国内产业带来新鲜血液。
并购大机遇下的冷思考
在中国向投资并购市场持续发力的背景下,有部分企业受并购热潮环境的影响一时冲动而跟风做出决定。因此,中国企业“走出去”还需加强对多重并购风险的合理把控。
对于中国企业跨境并购风险防范问题,曹紫婷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首先,出于保护本国利益和维护国家经济主权需要,各国通常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跨国并购行为进行规制。其次,跨境并购并不完全取决于叠加有形资产,实现并购企业和标的企业应以企业文化为核心,才能在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有专家表示,世界一流企业的经历证明,没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是难以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企业“走出去”不能总停留在低成本优势上,而应着眼于打造核心竞争力。
对此,和君创业集团总裁李肃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中国企业海外收购最棘手的是劳资问题。中国企业并购欧美等发达国家企业,往往都会涉及裁员,但西方发达国家人力成本和社会福利成本都很高,工会也很强势,劳资是海外并购案最难谈拢的地方,也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因此熟悉当地法律,解决文化冲突,都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李肃建议,中国企业应该对收购目的国家的法律特别是劳动相关法律有深刻理解。另外还要赢得收购企业所在地政府和社区的支持。
白朋鸣也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并购并不是权钱交易,更多看能否为自身企业带来市场份额、技术、管理、人才等各方面的稀缺资源,因此并购首先需要结合自身发展;另外需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如反垄断法的规定,成立相关协会为国内并购提供各方面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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