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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地方融资模式要透明 市政债融资占比应过半

发布时间:2014-4-9 5:19: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 【字体: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一直被视为金融领域所面临的主要系统性风险之一。
    4月1日,德意志银行原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金融》杂志发表关于地方举债的改革路径,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大的改革方向是,要把不透明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逐步改变为比较透明的,尤其是以市政债市场为主的融资模式。“从中长期来看,应该争取使市政债(包括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融资占地方政府融资的比重提高到50%或以上。”
    昨日,马骏宣布离职,并将于下周上任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
    地方债务风险
    近年来,我国地方债务面临的问题和风险突出,除债务规模和杠杆率上升较快之外,马骏集中指出几种问题突出的地方债务风险。
    我国地方政府负债的透明度低,使得债务在发生之前和发生的过程中难以得到控制,容易导致过度负债,最后集中爆发风险。马骏表示,与国际水平比较,在中国的地方债务余额中,透明度较高的地方政府债所占的比重只有10%(90%是透明度低的融资方式),是所比较的主要国家中最低的。 其次,债务风险过度集中在银行。马骏表示,投资主体的分散化,有利于降低由于地方政府违约而导致系统性的风险的概率。在我国地方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占了60%。一旦出现较大规模的地方政府违约,风险就可能在银行系统内快速传导。
    地方政府融资模式透明化
    马骏表示,只有坚持深化改革,才能化解上面提到的一些风险。他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大的改革方向是,要把不透明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逐步改变为比较透明的,尤其是以市政债市场为主的融资模式。从中长期来看,达到市政债(包括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融资占地方政府融资的比重提高到50%或以上。
    选择一些地方政府允许其发债。在短中期内,由财政部对地方政府的风险指标进行详细分析,选择一批偿债能力和财政透明度、稳健性达到标准的城市,允许其发行市政债。随着市场机制和地方财政体制的健全,财政部的审批制可过渡到备案制,至少对符合条件的、财政条件较为健康的地方政府可以先实行备案制。
    在马骏看来,不仅要立法规定地方债的上限和用途,也要允许违约。应该允许若干基本没有系统性风险的中小规模的市政债违约事件发生,打消债券市场对“隐形担保”的预期,使地方债的定价能准确地反映这些地方的债务风险。还要建立地方人大对地方债的约束机制,提高信用评级的可信度。
    省级政府可对下级政府建立预警体系。要求地方政府公布资产负债表与或有负债,对其进行审计;编制滚动预算以及进行长期债务可持续性预测。建立地方自主税源,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减少支出责任划分的随意性。
    马骏认为,银行应支持地方债改革,率先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市政债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从而对较低质量的市政债要求有较高的收益率来得到补偿。
    提高地方政府资产的可变现程度,降低杠杆率。应该通过将更多的地方国有企业上市,提高地方国有资产的可变现程度。对一些现金流比较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提高资产的可变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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