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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生效近一周 深圳商家围观咋执行

发布时间:2014-3-20 5:36:00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 【字体:
  实习记者 张夏欣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近一周,深圳商家围观如何执行。
  此前关于新消法叫停餐饮业商家“霸王条款”之说已纷传多月,众多媒体报道律师解读新消法称,禁止自带酒水、包房设置最低消费、店内就餐所引发的顾客财物丢失酒店概不负责都属于商家给消费者设定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不过,《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店家“霸王条款”的表述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少祥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这条新消法在实际执行层面的争议较大,因为条文没有明文确定哪些情况属于霸王条款,也较难操作,眼下最高法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出来界定其具体范畴。” 
  禁止外带酒水争议多
  网上流传多日的禁止消费者外带酒水、食品,也属于商家霸王条款之一?对这个说法,在深圳经营饭馆多年的王先生直到眼下依然很惊讶。
  “一般而言,顾客少量自带,我不介意,但数量一多,我以往会要求顾客把酒水寄放在前台,就餐结束后自己带走。”从商家的角度,王先生觉得自己没侵犯顾客权益。
  王先生认为,华润超市一罐可乐卖2.5元,他的餐馆卖3.5元,机场的餐饮店甚至要卖5元,客户觉得在他这里买酒水不划算,就从超市购买然后带入他的店内,消费者如果这样做等于完全忽略他的经营成本。
  对此,有酒店向记者表示,餐馆经营成本高,以往定价的酒水利润并不高。
  深圳一家装修高档、面积近千平方米的潮州酒楼聚泉湾食府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一瓶青岛啤酒350ML在外面售价3.5元,我们这里售价8元,把这瓶啤酒的收入分流到实际装修、租金、人工、电费等成本之后,折算下来,一瓶8元售价的啤酒净利润不超过5毛钱。”该负责人称,消费者主观上以为他们高档酒楼在普通酒水上赚了很多,其实他们只是为了提供这项供给,为客户提供方便。
  对于消费者抱怨的中高档餐厅和KTV包房有最低消费,王先生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包房环境高档一些,提供的服务也比较细致。这并非强制性,很多饭店也会有普通房或大厅,客户总不能够既不舍得花钱又要享受高级待遇吧?”
  张律师表示,在实际执行层面,上述情况很难界定合理之说,而且一般在客户选择时,饭店已进行明确告知,选择权在顾客手里,一旦顾客选择同意,实际上已经接受了经营者的条件,双方已经就消费服务合同达成合意。
  “财物丢失店家有责”
  如何操作?
  多年来,许多餐厅都贴有“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的告示。
  眼下,新消法正式生效,网上盛传法律专家解读新消法,认为商家贴此类告知侵犯消费者权益。不少解读认为,在就餐处若消费者财物受到损失,商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非全无责任。但在现实层面,这些消息让诸多商家哭笑不得。
  前述经营饭馆的王先生直言,钱包、手机在就餐时被盗事件总有发生,而且很难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责任究竟在何方。
  “难道消费者在餐厅丢了钱包,消费者以店主餐馆管理水准差为由,要求赔他钱包内的部分现金?丢了一部手机,要求赔偿部分手机价格的钱?还是让餐厅工作人员满屋子帮他找丢失的物品?”王先生称。
  深圳福田区的福人居东北菜负责人则称,如果财物丢失,他们会帮忙报警。
  王先生表示,即使责任确实在商家这边,商家同意赔偿部分损失,怎么个赔偿法,如何界定责任归属?赔偿二八开、三七开?还是又回到了以往的私了套路?“如果是私了,岂不是又回到了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的操作上来。”他说。
  “人心不可靠,靠道德和良知自律薄似一张纸,一戳就破。”王先生苦笑道,如果某消费者故意说自己在饭店里被偷了手机想讹诈店主获取赔偿,店家又该怎么办?
  对新消法的模糊处,张律师也表示,业界也在看新消法如何在实际层面落地。
  “商家以往的前置性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需要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中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裁定,新消法虽对霸王条款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但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还是过大,对相同事项可能有不同的认定结果,也期待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来界定霸王条款的具体范畴。”张律师称。
  截至记者发稿,记者在工作时间内多次致电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但一直未能打通。因此,关于相关纠纷的投诉细节如何处理,暂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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