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六大战略支点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的重大战略,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王 军 李 锋
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稍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笔者认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的重大战略,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我国应积极探索打造六大战略支点。
一是加快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支持。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基础工作。加快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能够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搭建强有力的投融资平台,为我国与相关国家开展高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支持,进而有助于加强相互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同时,为获得更多国家的响应和支持,可考虑将该银行总部设在印尼、泰国、新加坡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与我友好国家的首都。
二是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长远的制度支持。
组建RCEP符合我国实施的“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有利于提高本区域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长远的制度支持。要加强RCEP成员国间的政治互信,优化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关系,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澳自贸区谈判,进而推进RCEP谈判。要研究制定合适的RCEP规则,特别是在最大潜在利益的服务贸易领域推进自由化,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
三是全力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作为亚洲新兴市场国家,中国和东盟是地区乃至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加强我国与东盟的经贸往来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同时双方经贸往来的加强也会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我国应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并可参照TPP的标准逐步提高我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程度,特别要加快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双方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不竭商机,在双方合作历经“黄金十年”之后努力创造“钻石十年”,携手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四是适时加入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TPP)谈判,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扫除合作伙伴的后顾之忧。
美国加入并主导TPP谈判进程,推行自己的贸易议题,意在建立将我国排除在外的全新世界贸易体系。TPP协议加上美国重返亚洲的政治、军事战略部署,将对我国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构成实际威胁和直接挑战。为应对美国主导的TPP,我国可采取积极主动的对策,加快签署中美投资协定,并着手开展中美自由贸易区谈判,并适时加入TPP谈判,扫除合作伙伴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后顾之忧。
五是推动沿线地区发展港口经济和自由贸易园(港)区,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先行先试的载体。
“海上丝绸之路”的持续发展需要若干沿路港口经济区作为支撑。我国要用好自由贸易园(港)区这一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沿线地区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着力消除现有开放领域当中体制机制障碍和壁垒,扩大市场准入,推动重点领域对外开放。近期,要建设好上海自贸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时,加快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等沿海、沿边省份推进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形成引领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开放区域,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此外,要大力支持泰中罗勇中国工业园、马中关丹工业园等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并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
六是谋划建设若干“海上驿站”,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安全的通道保障。
航道安全是“海上丝绸之路”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而建设保障航道安全的“海上驿站”则是重中之重。“海上驿站”不仅要具备货物装卸的码头功能,还要提供轮船和人员补给的服务,更要保障周边航道的安全,为各国的经贸往来提供安全、便捷的海上通道。“海上驿站”既可以由我国单独建设,也可与其他国家联合建设,甚至可以租用国外现有的驿站。此外,还可以“海上驿站”为依托,扩大“海上丝绸之路”的辐射范围。
(第一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第二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博士)
■王 军 李 锋
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稍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笔者认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的重大战略,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我国应积极探索打造六大战略支点。
一是加快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支持。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基础工作。加快设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能够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搭建强有力的投融资平台,为我国与相关国家开展高铁、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提供便利的投融资支持,进而有助于加强相互间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撑。同时,为获得更多国家的响应和支持,可考虑将该银行总部设在印尼、泰国、新加坡等“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与我友好国家的首都。
二是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长远的制度支持。
组建RCEP符合我国实施的“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有利于提高本区域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长远的制度支持。要加强RCEP成员国间的政治互信,优化相互间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关系,加快推动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澳自贸区谈判,进而推进RCEP谈判。要研究制定合适的RCEP规则,特别是在最大潜在利益的服务贸易领域推进自由化,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
三是全力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作为亚洲新兴市场国家,中国和东盟是地区乃至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加强我国与东盟的经贸往来是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同时双方经贸往来的加强也会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我国应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并可参照TPP的标准逐步提高我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程度,特别要加快与东盟国家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双方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不竭商机,在双方合作历经“黄金十年”之后努力创造“钻石十年”,携手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四是适时加入跨太平洋贸易伙伴关系(TPP)谈判,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扫除合作伙伴的后顾之忧。
美国加入并主导TPP谈判进程,推行自己的贸易议题,意在建立将我国排除在外的全新世界贸易体系。TPP协议加上美国重返亚洲的政治、军事战略部署,将对我国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构成实际威胁和直接挑战。为应对美国主导的TPP,我国可采取积极主动的对策,加快签署中美投资协定,并着手开展中美自由贸易区谈判,并适时加入TPP谈判,扫除合作伙伴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的后顾之忧。
五是推动沿线地区发展港口经济和自由贸易园(港)区,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先行先试的载体。
“海上丝绸之路”的持续发展需要若干沿路港口经济区作为支撑。我国要用好自由贸易园(港)区这一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沿线地区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着力消除现有开放领域当中体制机制障碍和壁垒,扩大市场准入,推动重点领域对外开放。近期,要建设好上海自贸区,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时,加快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等沿海、沿边省份推进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形成引领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开放区域,培育带动区域发展的开放高地。此外,要大力支持泰中罗勇中国工业园、马中关丹工业园等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并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
六是谋划建设若干“海上驿站”,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安全的通道保障。
航道安全是“海上丝绸之路”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而建设保障航道安全的“海上驿站”则是重中之重。“海上驿站”不仅要具备货物装卸的码头功能,还要提供轮船和人员补给的服务,更要保障周边航道的安全,为各国的经贸往来提供安全、便捷的海上通道。“海上驿站”既可以由我国单独建设,也可与其他国家联合建设,甚至可以租用国外现有的驿站。此外,还可以“海上驿站”为依托,扩大“海上丝绸之路”的辐射范围。
(第一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第二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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