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广东公积金将可付首付

发布时间:2014-2-19 9:18:00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 【字体:

  本报广州2月18日电 (记者贺林平)根据广东省日前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将能够在购房前提取,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房租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房租”。这意味着,公积金须在购房后提取的现状将有可能改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或允许中低收入人群利用公积金帮补租房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因此这一改革方向目前已基本明确。但他强调,具体如何建立机制,如何便于操作和监管,目前还在摸索当中。


发送好友:http://finance.sixwl.com/shishiyaowen/157878.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