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企业内荒山等占地不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4-2-17 8:36:00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 【字体: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李丽辉)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送好友:http://finance.sixwl.com/shishiyaowen/157488.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