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及通信业年内营改增
整体税负有升有降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丽朝)继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从2014年1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之后,通信业和生活服务业也将在年内纳入到营改增之列。业内专家预计,通信业营改增之后行业整体税负增加,但上下游企业获得更多抵扣项,税负将有所降低;生活性服务业中,大多数企业税率从5%下降到3%,整个行业的税负将有所降低。
一位接近国税总局的专家日前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餐饮、理发等生活服务业也将在2014年纳入到营改增范围。1月20日召开的甘肃省国税工作会议上也传出消息,2014年甘肃省将推进营改增扩围试点,开展通信行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实施等工作,进一步证实了营改增在2014年将继续扩围的消息。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营改增现在实行的是按行业扩围,且由于三大运营商业务跨区域分布在全国,因此没办法在个别城市先推,所以甘肃的扩围释放出的信号是,通信行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年内应该会在全国范围展开。
事实上,早在去年上半年就已传出营改增将向通信业扩围的消息。公开消息显示,邢台、抚顺、连云港等地的国税部门去年已经对通信业的相关企业进行专项培训。
通信业:相关上下游企业受益
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通信业分为通信制造和通信服务业,按照增值税的税率划分,通信制造业可能适用11%税率,通信服务业或将适用6%的税率。
“通信业现在是缴纳3%营业税,如果变成6%或11%的增值税,税负可能会有所上升。包括三大运营商在内的企业会受到较大的影响,但从产业链来看,上下游企业将因为营改增获得许多抵扣项,税负会有所降低。”刘剑文表示。
由于互联网、电信业的发展,电子化办公、电子商务已经非常普遍,很多企业都需要甚至依赖于电信服务。刘剑文举例道,比如一家现代服务业企业,平时许多业务都需要宽带、电话等,并支付相关资费,电信业纳入营改增之后,这些电信服务费也可以作为抵扣项,这家企业将会受益,营改增的到来相当于减少了整个产业链的重复征税。
生活性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受益明显
与通信业所不同的是,根据2011年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也就是说,这两个行业是没有抵扣项的。”刘剑文表示。根据相关政策,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是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个体户,而将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大多数生活性服务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降为3%,低于其5%的营业税税率,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比原本缴纳营业税税率略有上升。
“实行简易计税方式,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最大好处是销售环节的税负马上减轻,但由于不能抵扣,会影响到上下游客户的进项税抵扣。”刘剑文表示。
北京商报记者 孙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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