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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城镇化融资的三种方式

发布时间:2013-12-19 14:13: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 【字体:
 本报记者 耿雁冰 

    实习记者 徐 颖 北京报道

    据国家开发银行预计,未来3年我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将达25万亿元。刚刚结束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解决城镇化资金给出方案。

    12月18日举办的“城乡发展一体化”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指出了城镇化融资的三个方向。

    李扬表示,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不支持大规模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会议提出要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融资平台,在这样一个命题下,我国的金融体系要增加三项内容:地方政府发债、允许各种资本进入城镇化项目投资运营、建立若干专门为城镇化融资的长期信用机构。

    地方可发两种债

    对于地方政府发债,李扬表示,在中国目前的法律下,地方政府是不允许发债的,未来在这方面会做出改变。

    “在这方面我们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地方发债就要进行评级,评级就要有基础,我们已经连续7年做了地方金融生态的评级,构成了今后地方城市发债的最有力的评估数据库。”李扬表示。

    今年9月,社科院金融所与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地方政府评级合作框架协议,后者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资设立,成立目标就是“助推市政债券市场发展”。

    双方已经初步搭建成型中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框架。李扬透露,他们已经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协议,提供地方信用评级的基础数据。

    “地方今后会有两种债可以发,一种是项目债,如城投债,第二种是没有特殊目的的、以地方政府收入为担保的市政债。”李扬称。

    据他介绍,除了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以外,还将允许各种各样的资本,特别是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城镇化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之中,比如水、垃圾处理等等。

    “过去这些领域都是由地方政府全面承担,政府没有钱就出现了地方融资平台,造成现在的债务已经到了相当危险的地步。”李扬称。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除了为城市发展提供融资,如何解决农村资金也尤为重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表示,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始终面临着“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土地如何利用”的问题。

    “在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下,农村金融机构少,往往只提供存款服务而不提供贷款服务,农村有限的资金被城市‘抽走’,发展资金得不到满足。”沈水生说,为此,必须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

    据他介绍,在地方调研过程中,一些地方按照国家规定,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村级户主资金试点,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这些都可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重整住房金融体系

    李扬还透露,今后还会建立若干专门为城镇化融资的长期信用机构。

    “城市基础设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个新的方向,要为城市基础设施类长期投资,筹集长期资金,中国的金融体系,没法支持基础设施这类需要长期投资的项目。”李扬表示,住房的金融体系需要重整。

    “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住房都是支柱产业,需要长期资金,而且是非常复杂的领域,必须要有专门的金融机构。”李扬说。

    据他介绍,在中国住房刚刚开始市场化的时候,曾经考虑过在山东和安徽等地成立三个专门性住房金融机构,这个事情最终没有做下去,最后成了地方商业银行。而后在全国铺开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是半金融、半财政,虽然已经基本上按照金融机构来运营,但是它不受金融法律的监管。

    “正是因为存在这些问题,有些省市开始尝试建立新的住房融资模式,比如天津引入德国的施豪模式,它就是典型的长期信用银行,用来支持住房。”李扬介绍称。

    我国首家按照国际通行运作模式建立的住房储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于2004年在天津正式开业,中国建设银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合资成立。

    根据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的《住房储蓄合同》,个人住房储蓄客户要先在这家银行存款,达到规定条件后才有资格贷款;客户获得的贷款利率大幅低于市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住房金融体系很复杂,在我们这太简单化,以至于大家把所有的需求都集中于商业银行那里,造成商业银行长期资金压力巨大。”李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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