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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迎来“破冰”

发布时间:2013-12-18 8:00:00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 【字体:

  六家汽车零部件企业率先签约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北京工资集体协商终于迎来“破冰”,北京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首批六家企业日前在北京签约,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北京汽车零部件行业探索“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工资集体协商新途径,迈出实质性一步。业内专家指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对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来说都十分有利。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

  《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工资集体协议》是北京市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首份工资集体协议。协议将向北京汽车零部件企业工会联合会的110多家成员单位、3.5万名职工延伸。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协商采取了“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途径:先由企业工会联合会与行业龙头企业集中进行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草案;再由企业工会与企业就内容协商沟通,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等民主程序进行二次协商;各企业通过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会负责人在认可书上签字;最后到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表示,北京工会此次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探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法律早已赋予工会就工资增长水平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权利,但多年来落实得并不好,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员工与企业谈工资,很有可能意味着将因此被 “砸饭碗”,此次北京市以行业的形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这在过去几乎是没有先例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形式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十分有利,北京的做法可以成为其他地区参考的样板。

  不可否认的是,与国外员工动辄因为待遇问题罢工相比,中国的劳动者在个人权益保障方面做法一直相对温和,企业工会和行业协会承担的义务也十分有限,如何不使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流于形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对此苏海南说,首先要保证领域内行业协会的建立健全,其次,所协商的工资待遇要根据本行业劳动产出情况理性协商,使双方都能接受。最重要的是,要强化协议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背协议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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