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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富金融改革核心是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

发布时间:2013-12-9 10:04:00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 【字体: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陈道富表示,金融体系向市场化转换的过程中,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跟市场的关系,而处理好这个关系的重点是发挥各自擅长的功能。

  陈道富说,政府和市场不是对立的,而是分层融洽的关系。在金融体系改革中真正推进市场化,真正让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形成一个稳健有效的体系,需要把政府跟市场的界线划分清楚。

  他指出,金融体系改革面临两个重大问题,首先是金融系统要建立一个更加有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体系。金融体系需要解释经济运行阶段的变化,从原来集中资源来满足确定或者相对确定的投资领域的金融需求,转向激发各个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以实现资源更加优化、更加精细地配置。

  其次是如何处理金融风险的问题。金融体系在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同时,也吸收了实体经济的风险,需要有序、适时、可控和及时地管理和重新配置这些风险。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可以看出,试图通过实现金融体系的转化,来处理好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陈道富认为,金融市场的功能定位是非常重要的。原来金融市场被赋予了许多其他方面的功能,有产业方面的功能,有集中资源、调配资源的功能,有一部分财政功能,有产业政策的功能,甚至还有一部分宏观调控的功能。要让金融市场真正发挥作用,就是要让金融市场回归本位,即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

  在陈道富看来,从根源上来划分,金融风险包括三个类型。第一类是纯粹反映实体经济层面的风险。经济体处在一个转轨时期,意味着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或者是增长动力要发生变化,有些资源错配需要转换,这种错配在金融体系里面会反映出来,会变成一种金融风险。

  第二类是金融体系自身的风险。金融机构、金融体系越来越市场化,创新活动越来越多,但是管理体系仍然是建立在相对独立的基础之上,政府建立的是以“父爱”为主的管理框架,有很多行政性的手段和行政性的指标,其中会发生脱节。

  第三类是整个风险承担体系脱节。金融体系中弥漫着道德风险和隐性担保,绝大部分道德风险最后都转到政府和中央银行,导致金融机构的责任和权利不完全对应,真正的市场约束无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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