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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修订设市标准

发布时间:2013-12-6 14:42: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 【字体:
 本报记者 刘玉海 北京报道

    时隔16年之后,“县改市”将重新开闸。

    12月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民政部正在就“县改市”标准进行调研,将在此基础上,提出对1993年制定的设市标准的修改意见,形成和完善新的设市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中国的行政区划管理——包括行政区划调整,责权在国务院,但其管理和办理职能在民政部门。

    中国从改革开放后的1983年开始出现“县改市”。由于“县改市”具有相当大的“实惠”——撤县建市后,行政权力有所加强,特别是城市建设的自主权空间较大,还可征收更多的城市建设费,在井喷期的1994年-1996年,共有95个县改市和1个新设县级市。

    由于此过程中一度出现盲目跟风,造成一些县级市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郊比例失调等假性城市化问题,“县改市”在1997年被国务院叫停。

    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持续升温,重启“县改市”闸门的信号频频传出。而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以有序改市。

    “这两个提法可以视为关于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和改革的两个决策型意见。”李立国说,但在实施上,关键在于具备条件、符合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完善设市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国酝酿“撤县设市”的县已达上百个。不过,李立国明确表示,“不是所有的县、也不是多数县能够改市、改区,而是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的标准,并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的程度,才构成撤县设市和撤县改区的条件”。

    这意味着在“县改市”闸门重启的同时,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县改区”将受到约束。

    “县改市”被叫停后,“县(市)改区”开始激增。尤其是2009年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后,“县改区”犹如一阵疾风从东南沿海刮向内陆。

    除了“县改市”、“县改区”,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个别镇的人口和经济激增,“撤镇设市”也成为探讨方向。尤其是今年10月浙江绍兴柯桥镇撤镇设区获国务院批复后,特大镇改市是否成为一种方向,引发广泛联想。

    对此,李立国表示,对于人口集聚规模大的特大镇,按照三中全会《决定》的提法,主要还是对他们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支持他们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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