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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巴进口浆粕被裁倾销 国内厂商逆境中获利好

发布时间:2013-11-7 5:19: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浏览: 【字体:


  昨日,商务部发布今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今天起,对进口自美国、加拿大、巴西的浆粕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初步认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存在倾销,其中美国公司倾销幅度为18.7%~29.8%,加拿大公司倾销幅度为0.7%~50.9%,巴西公司倾销幅度为6.8%~49.4%,中国国内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粘胶纤维(如粘胶短纤、粘胶长丝)等化学纤维(不含醋酸纤维)。

  一名资深造纸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浆粕是木材、棉纤维经过蒸煮后做成的比木浆纯度更高的一种纤维素,常用于妇女卫生用品或者其他较为吸水的产品中。

  而对于此次实施的保证金制度,上述专家告诉记者,所谓保证金,就是在初裁和终裁之间实施的一项制度,“初裁裁定有倾销,就按照初裁税率交保证金,而如果终裁成立,那么这部分钱就拿不回来,且此后按照裁定税率收税。”

  “这对国内浆粕生产商肯定有帮助。”这名专家认为,不出意外的话,此次终裁也基本会确定。“这样一来进口就变得很不合算,那么下游的主要用户,像一些妇女婴儿卫生用品厂商,就会转投国内浆粕厂商。”

  在商务部发布公告的当晚,青山纸业(600103.SH)和福建南纸(600163.SH)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已收到商务部初裁决定。

  去年12月13日,石岘纸业(600462.SH)、福建南纸、青山纸业、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玉门华宇棉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林纺织原料有限公司、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代表国内浆粕产业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进行反倾销调查。今年2月6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有一阵子做纸浆不赚钱,一些企业就转向了浆粕市场,但后来竞争者多了,利润低,浆粕市场也不太好。”上述造纸行业专家对记者说。

  据邯郸市商务局在今年3月时披露,上述参与申请反倾销调查的河北华林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建成投产,当时棉浆粕单价为1.3万~1.4万元/吨,2011年最高达2万元/吨。2011年9月开始受国外进口商影响,销售价格下滑明显,开始出现亏损,2012年销售价格仅为0.8万元/吨左右,当时处于停产状态。

  不过,目前浆粕市场依然未见景气提升,粘胶纤维报价在1.3万元/吨以下。

  青山纸业在今年半年报中指出,原先计划今年销售浆粕11万吨,但今年上半年仅完成销售4.84万吨,主要就是受到下游市场需求疲软、价格低迷的影响,销量未能按进度完成。而由于下游粘胶纤维行业市场需求持续疲软,“浆粕价格短期内难以大幅回升。”截至今年6月底,青山纸业的浆粕毛利率仅为0.72%。

  今年前三季度,青山纸业营业收入为1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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