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拉开新土改序幕 确权或年内完成
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约620 万宗,发证率达94.7%,部分地区已全部完成。预计未来数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本报记者 燕庆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近期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话题不断升温,这已经成为2013年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有媒体引述权威人士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在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全国包括重庆、温州在内的地方在土地流转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值得注意的是,有消息称近期海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在全省铺开。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农地确权是新土改的开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将是接下来的土改步调。
确权有望11月前完成
近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号角再次吹响。业内人士表示,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核心,无疑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推进农村土地的改革。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可能会提前完成。有媒体引述权威人士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在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但可能不会突破现有法律框架。
据了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三部分。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约620万宗,发证率达94.7%,部分地区已全部完成。今年8月底,国土部发文表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进行抽查。
业内人士表示,预计未来数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中,一些东部城市可能会被纳入试点。“扩大试点”有可能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突破口,进而带动制度破局。
按照国土部工作安排,今年将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同时,为配合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可能在年内取得进展。
各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土部已于6月下旬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不过,国土部新闻处处长谢晖日前表示,经向国土部相关部门核实之后确认,国土部并未下发上述文件。
尽管全国层面指导文件虽然仍未问世,但各地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却在积极展开。如重庆市基于“计划+市场”的双轨制试点阶段的“地票模式”,将验收合格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打包整合,构成不同规模的地票,面向社会公开交易。凡是需要用地指标的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竞购地票。温州市近日发布了《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可以通过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专家表示,各地的探索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得到很好地总结和确认,进而形成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路线、原则、指导思想等。“农地确权是新土改的开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接下来的土改步调。”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存量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巨大,如果允许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并得到充分的利用,这样农民就可以凭借土地财产自主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增加财产性收入,从而真正激活投资消费,“不过从现行规定上还有一定矛盾。相关法律一方面规定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前提,才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另一方面,又没有明确界定何为‘公共利益’,对于这样的建设项目用地如何取得也未做出规定”。
本报记者 燕庆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近期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话题不断升温,这已经成为2013年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有媒体引述权威人士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在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全国包括重庆、温州在内的地方在土地流转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值得注意的是,有消息称近期海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在全省铺开。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农地确权是新土改的开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将是接下来的土改步调。
确权有望11月前完成
近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号角再次吹响。业内人士表示,新一轮土地改革的核心,无疑是打破土地二元结构限制,推进农村土地的改革。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可能会提前完成。有媒体引述权威人士透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有望于11月前完成。在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得到进一步推进,但可能不会突破现有法律框架。
据了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三部分。截至去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累计确权登记发证约620万宗,发证率达94.7%,部分地区已全部完成。今年8月底,国土部发文表示,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权工作进行抽查。
业内人士表示,预计未来数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可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其中,一些东部城市可能会被纳入试点。“扩大试点”有可能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突破口,进而带动制度破局。
按照国土部工作安排,今年将研究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同时,为配合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可能在年内取得进展。
各地探索农村土地流转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土部已于6月下旬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不过,国土部新闻处处长谢晖日前表示,经向国土部相关部门核实之后确认,国土部并未下发上述文件。
尽管全国层面指导文件虽然仍未问世,但各地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却在积极展开。如重庆市基于“计划+市场”的双轨制试点阶段的“地票模式”,将验收合格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打包整合,构成不同规模的地票,面向社会公开交易。凡是需要用地指标的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在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竞购地票。温州市近日发布了《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可以通过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进行交易。
专家表示,各地的探索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整体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得到很好地总结和确认,进而形成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路线、原则、指导思想等。“农地确权是新土改的开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是接下来的土改步调。”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表示,存量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巨大,如果允许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并得到充分的利用,这样农民就可以凭借土地财产自主参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增加财产性收入,从而真正激活投资消费,“不过从现行规定上还有一定矛盾。相关法律一方面规定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前提,才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另一方面,又没有明确界定何为‘公共利益’,对于这样的建设项目用地如何取得也未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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