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产能过剩 国务院出台“路线图”
今年以来,在我国工业经济领域多个行业中,持续蔓延且加深的产能过剩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之“殇”。15日,《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发布,将改革重点锁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并规划未来五年化解产能过剩的“路线图”。专家指出,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也是中国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寻找增长新动力的又一重大举措。
化解产能过剩刻不容缓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尽管这些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提出警告称“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决策层已经充分意识到,产能严重过剩已成为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诸多问题的根源。”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指出,中国经济已经过了追求速度的阶段,现阶段必须追求增长质量、效益。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必然带来阵痛,有的行业甚至会伤筋动骨。”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祝宝良表示,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必须遏制进一步加剧的矛盾,引导好投资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规划未来五年三大目标
在指导意见中,国务院明确,要通过5年努力,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方面实现三大目标,即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规模基本合理,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发展质量明显改善,产能结构得到优化;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得到完善。
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确定了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等化解严重产能过剩矛盾八大具体任务。并提出四个基本原则:“坚持尊重市场规律与改善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开拓市场需求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严格控制增量与调整优化存量相结合”“坚持完善政策措施与深化改革创新相结合”。
“从这些举措可以看出,相对以往,国务院提出了更严格的调控举措。”李新创指出,指导意见很具有指导性,也具有操作性。
将被列为政绩考核目标
指导意见同时还指出造成当前产能过剩的多种原因,并提出要完善行业管理、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加强土地和岸线管理、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完善和规范价格政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建立项目信息库和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九大配套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尤其强调,“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将遏制重复建设、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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