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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3-10-15 9:54: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 【字体: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取得了初步成效。东莞市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模式和经验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东莞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

  为了解决创新型人才匮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矛盾,满足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技术需求,东莞市于2006年启动实施“科技东莞”工程,联合高校院所、检测技术机构共建了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东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研究院、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广东华南工业设计院、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等10个公共科技创新平台。2012年以来,东莞市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4所高校院所又达成了一批产学研合作事项,包括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建东莞华南协同创新研究院、与北京大学共建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与暨南大学共建东莞暨南大学研究院、与广东工业大学共建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与清华大学共建东莞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等一批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同时,东莞市正筹划在松山湖高新区建设松山湖大学创新城,计划投资33亿元,占地面积397亩,容纳10—15个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建成后将成为知名高校优势创新资源集聚区,以及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东莞市推动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主要措施

  ——强化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

  东莞市从强化政府政策扶持入手,积极开展体制和政策创新,将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和市场驱动有机结合起来,调动各方加强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东莞市出台了 《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办法》,为组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提供有力的资金扶持。截至2012年底,东莞市在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已超过20亿元。在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过程中,东莞市积极引导创新平台强化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功能,建立各种成果转化基地。

  ——理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一是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实行 “共同投入”的建设模式,即东莞市政府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的方式,高校院所主要以技术成果、专利、人才团队和软件、品牌、仪器设备等方式共同投入,实现优势互补。二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机制,将大部分平台注册为非营利研究开发型事业法人单位,行政上直接隶属于东莞市政府,但无事业编制、无级别,筹建期由东莞市政府给予运营经费支持,此后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承担各级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科研项目,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检测、成果转让、人才培训等有偿服务,实现自我造血功能。

  ——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

  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管理架构包括理事会、院务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企业顾问委员会等,重大发展决策由理事会研究决定,具体行政管理事务由院务委员会执行,东莞市政府和高校院所主要承担对创新平台的监督、服务和绩效考核等职能,不参与具体管理,为创新平台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东莞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推动了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各创新平台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需求,引进了一批优质创新资源,拉近了科技与经济的距离。目前,在东莞市建立分室(或分中心)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或工程中心)已达15个,国家级基础创新平台1个;创新平台参与组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中心1个,东莞市重点实验室4个,市工程中心13个;引进人才1000多人,组织派遣企业科技特派员522人。各创新平台还引进了一批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如由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引进的 “运动控制与先进装备技术国际研究团队”(以香港科技大学李泽湘教授为带头人)、“智能制造装备新型感知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团队”(以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李国民教授为带头人),由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引进的“云计算产业国际创新团队”(以李国杰院士为带头人),由东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研究院引进的 “物联网多元信息感知与探测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团队”(以美国特拉华大学肖强教授为带头人)。这些创新科研团队均被评为广东省创新团队,已扎根东莞并积极开展各项创业工作。

  ——有力支撑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东莞市各创新平台集合设备、技术、人才等优势,为东莞市家具、毛织、食品、服装、造纸、鞋业等传统产业共两万多家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检测等服务。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与东莞市大朗镇合作推进“一校一镇”行动计划,其开发的数控电脑毛织装备,每台设备效率相当于8台手摇织机,为大朗镇毛织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支撑。广东华南工业设计院为300余家企业成功完成了400余项产品设计、新产品开发项目,帮助企业增加收入5亿元,上缴利税3000万元。

  ——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各创新平台积极整合东莞市优势产业上下游资源,在数字装备、RFID、卫星导航、LED、云计算等领域牵头组建了10个产学研创新联盟,并依托创新联盟联合突破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形成了 “成熟一个,转化一个,释放一个”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运行机制,已孵化出国云科技、华云科技、光谷华科激光技术、泰斗微电子科技、国方医药科技等53家科技企业,并建立了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广东松山湖中医药健康科技园两个产业孵化园。

  继续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东莞市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举措,丰富了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载体和实现途径,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不过,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实际困难,主要是:大部分创新平台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运行体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国有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复杂,导致一些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难以实施甚至无法实施;在孵化公司管理方面,关于如何处理科研人员占股与公共资源的关系、股权分配等,目前尚缺乏政策指导;创新平台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难以抵押贷款,缺乏做大产业的流动资金,后续发展也缺乏稳定的资金支持。另外,受高校院所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体系的约束,一些教师和研究人员难以全身心投入创新平台的工作。

  东莞市遇到的上述问题具有典型意义。建议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创新,推动我国各省、区、市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引导高校院所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体系

  发展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能够促进高校院所的学科建设。凭借面向市场、服务市场的优势,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及时将市场的需求信息反馈到高校院所,促进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并推动新型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并为高校院所提供人才实践环境。建议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积极引导高校院所加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对创新平台教师、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化科研评价机制,增强高校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到创新平台工作的积极性。

  ——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使创新、创业、创富实现有机统一

  探索推动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的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机制,使创新、创业、创富实现有机统一,培育鼓励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的良好政策环境。建议允许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以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和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办企业;对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且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

  完善科技和金融对接的服务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创新,开发符合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建设多层次投融资市场,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创业服务。推进商标专利商用化,开展专利保险、集群管理和质押等试点,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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