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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建立大众参与的能源虚拟金融体系

发布时间:2013-10-8 9:58: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 【字体:

  受访人

  许勤华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何志成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首席经济学家

  王 震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本报记者 范思立

  日前,在由中国人民大学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与《新能源经贸观察》杂志主办的 《中国能源国际合作报告2012/2013》发布会上,各路学者、官员和企业界代表就能源金融尤其是中国能源国际合作的金融业契机等问题展开“华山论剑”。

  此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许勤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首席经济学家何志成、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他们认为,金融和能源本属两个行业,通过金融与能源的结合,将使不可再生的传统能源可以再生——通过创新获得无尽的能源,即能源的稀缺性与金融创新的无限性通过能源金融结合在一起。

  中国经济时报:自1993年我国成为石油进口国开始,我国已在全球33个国家执行了100多个国际油气合作项目,建成了5大国际油气合作区。根据你的研究,中国能源国际合作有哪些特点?

  许勤华:国际合作从1993年进口成品油至今已有20年,这个发展历程有三大特征:一是中国能源国际合作的品种多元化,从油气扩展至可再生能源、科技装备等多个领域。二是国际合作对象不断扩大,与近40个国家建立了双边国际能源合作。三是合作方式不断创新,金融因素的介入、非国有企业参与的合作主体日益增多。

  同时,我国的能源安全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零和”的现实主义观到“双赢”的自由主义合作观,从能源独立观转向能源相互依赖观,对能源供应的关注日益转向了能源需求的关注。

  中国经济时报:在国际能源合作中,你认为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许勤华:毋庸置疑,20年的发展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存在着问题,比如合作面临的关键点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隐含着的潜在政治风险,具体表现为“走出去”会受到全国和地区乃至国家地缘政治经济的影响,越多“走出去”就意味着向外依赖在加大,我国受到风险影响的几率也在增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能源国际合作必定会给我国的对外关系带来一种负附加值的外部效应,会使正常的双边关系贴上 “能源”标签。

  由负影响到正影响的转变,具体讲来有四点建议:一是增信释疑;二是慎重对待敏感性问题,协调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三是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双边能源合作;四是恰当选择多边合作模式,克服中国能源多边国际合作的短板。

  中国经济时报:对“恰当选择多边合作模式,克服中国能源多边国际合作的短板”,你是如何看待的?

  王震:国际油气合作仍然将是我们今后较长时期里国家能源战略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走出去”的20年,海外投资的经营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一种是苏丹的模式。苏丹模式是在当时的东道国也就是苏丹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竞争不是很充分、劳工政策不是十分严苛的模式下,发挥了中国石油经济的组织经验、服务队伍和装备优势。

  第二种模式是伊拉克的模式。我们知道战后的伊拉克为了迅速恢复石油工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全球各类石油公司提供了机会,尽管它的竞争很充分,但是我们知道,伊拉克仍然处在动荡之中,政治环境也无法给全球的服务公司提供充分的竞争环境,加上其长期的国内不稳定状态,具备高技能的劳工供给也不是很充分,这为发挥我国石油企业综合一体化优势提供了可能。

  第三种就是类似于加拿大、澳大利亚这种发达的经济体模式,我称之为加拿大模式。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国政府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有严苛的劳工与服务提供商的条件,这些国家的高技能员工供给充分,在这样的经营下,我国的石油企业可以与跨国的石油公司进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台竞技。

  中国经济时报:在过往20年中,中国企业的能源国际合作更多关注油气资源的勘探,今后的合作模式应该有哪些转变?

  王震:在新的合作理念中要建立利益分享的合作模式,要坚持找油、买油、炼油、储运油相结合的理念。我们很长时间是关注在国际市场上找油。去年,由于美国和欧盟对伊朗实施金融制裁,我们有油还不一定能把它运回来,所以贸易很重要。

  对于炼油,炼油不仅仅是我们出去炼,而是把一些跟我们合作的有重点战略合作的资源国引进来,实现互赢互利。有炼油还不够,我们将来在储油和运输方面也应该根据我们的政策和法律,适当地让别人参与进来。当然包括商业的储油和运输,也包括将来有可能对战略石油储备参与建设。通过这样的组合型方式,我们可能会实现保证未来经济快速发展的能源安全,同时能够实现和相关合作伙伴利益的分享。

  中国经济时报:从能源业现状来看,现代金融体系如何支持能源业?

  何志成:从我国银行业信贷投向分析,基础工业占用贷款比例是非常高的,比如钢铁业大约用了贷款总量的10%,能源产业大约也是10%,显然实体金融对这两个产业的支持力度已经到达极限。

  发展能源虚拟金融产业就是要减轻实体金融的压力,同时逼迫能源产业走完全的市场化之路。发展能源虚拟金融是中国能源金融化的道路,而所谓虚拟化的能源金融之本质是市场化的能源金融,即要让民营经济、小微企业进入到能源领域,要进行“股权交易”和“原油期货”,因为它们就是最典型的虚拟能源金融产品,它们就是大众金融,就是退出机制,有了它们,全民都可以参与,全球企业也都能参与,而国家银行则将卸下风险重担。

  中国经济时报:大力推进能源领域的虚拟金融体系会不会有风险?

  何志成:如果将中国现代能源产业国际金融化的出路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研究,这个起点就要高于很多发达国家,而且新能源与传统能源进入虚拟金融领域,反而会降低市场波动率,降低总体风险度。大力推进传统能源投资靠实体金融“不给力”,发展新能源,靠实体金融基本不行。因此,我国必须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可让大众参与的新能源虚拟金融体系。比如原油期货、焦炭期货这些传统能源的虚拟金融市场是一定要建立的,但绝不可到此为止。

  要建立新能源发展基金,并以这个基金为“标的”建立全新的期货市场,即可自由出入、自由买卖和国际化交易。建立“传统能源的虚拟金融市场”和 “新能源基金可交易市场”是我国推进国际化的虚拟能源市场之捷径。很多人担心,虚拟金融会造成衍生品泛滥,期货市场价格完全背离市场供需的基本面。事实却是,市场的开放程度越低,金融产品供给度越低,面越窄,被炒作的可能性越大。

  新能源基金市场不仅可以解决企业的资金缺口,更重要的是可以吸收战略投资者成为新能源投资企业的股东,而且可以分散投资、分散风险,真正建立起符合国际化要求,有着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超大型市场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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