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国十条”将出 PM2.5治理从严
于华鹏
在6月份国务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后,作为其细则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大气“国十条”)的出台和实施备受关注。
经济观察报记者独家获悉,大气“国十条”已经完成部委会签,将于近日出台。其主要是对2013年到2017年期间在PM2.5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炭消费比重方面给出具体的量化目标。
其中,大气“国十条”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的PM2.5治理提出了相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更为严格的消减目标,其中京津冀消减比重最大,要求到2017年PM2.5浓度下降25%。
此外,大气“国十条”还特别强调加强工业大气治理,其中淘汰落后产能是重点,特别对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提出了具体淘汰目标,同时,国十条还对于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煤炭”进行了总量控制,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降为65%。
国十条:PM2.5从严
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这是在去年12月公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十二五规划”)后,国家再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出手重拳,也是对上述规划的落实进行“落地”分解。
“大气‘国十条’实际上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进行补充和延伸,而且作为行动计划,更具有操作性和具体量化的目标,6月份国务院部署了十条相应的措施,大气“国十条”就是对这些措施的细化,为下一步的防治行动指出方向,利于各省市制定和采取治理措施。”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业内人士表示,“2013年和2017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间节点,行动计划选取这中间五年,是因为这期间是最具备开展工作的时间。”
对于大气“国十条”的出台,记者从多方获悉,目前已经完成部委会签,将于近日出台。
对于大气“国十条”的重点内容,主要是针对PM2.5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炭消费比重方面给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
其中,PM2.5治理方面,大气国十条除了提出建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控机制,还对三个重点区域的PM2.5治理提出了严格的消减目标。三个重点区域中,京津冀的浓度消减最高,要求到2017年下降25%,三个区域最少的也要求下降15%。
其实,在大气“国十条”即将出台之际,各地已经纷纷透露了2013-201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北京计划到2017年,PM2.5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较2012年下降25%以上;天津市发布的《美丽天津建设纲要》也提出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石家庄市宣布,到2017年底,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30%;上海的行动计划则是在2017年PM2.5的年平均浓度下降20%。
根据去年底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6%,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5%。其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比例要求最高,为15%,上海的下降比例为6%。
也就是说,大气“国十条”不仅相比“十二五规划”要求更高,而且也给地方治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淘汰落后产能之后
进入8月份,环保部发布了今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0%,低于74个城市平均值23.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以上天次占26.2%,高于74个城市平均值15.9个百分点。
而且,上半年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8.9%,天津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6.5%,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仅为9.9%。
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相对较好,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7.5%。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9.8%。
对于影响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环保部认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主因,燃煤、机动车、工业、建筑和交通扬尘是主要的排放源。
对此,国十条除了PM2.5的从严目标,还提出了工业大气治理和调整能源结构的行动方案。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淘汰落后产能,大气“国十条”特别针对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提出了具体的淘汰产量目标。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19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到2015年将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800万吨,炼钢4800万吨,电解铝90万吨,水泥3.7亿吨,平板玻璃9000万重量箱等。
而按照大气“国十条”的要求,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也被列为淘汰产能的重点行业,根据大气‘国十条’的要求,上述任务须在2014年完成,也就是说,要提前一年完成,此后,到2017年,还将再淘汰一批产能目标。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独家获悉,上述四类将再淘汰上述产能数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如炼铁和炼钢将各再淘汰1500万吨。
虽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对钢铁等行业的产能淘汰,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淘汰量,所以说国十条在这方面弥补了上述规划的缺憾。
此外,大气“国十条”还对于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煤炭”进行了总量控制,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降为65%。“大气‘国十条’是环保部牵头,发改委和能源局等都参与了制定,能源结构调整这方面主要是能源局在拟定。”上述人士表示。
今年1月份,国务院下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二五”期间将对能源结构进行优化,到2015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该文件也为国家能源局拟定,但没有像天然气一样给出明确数字,国十条对能源结构的拟定,意味着煤炭的消费比重终于明确。
“现在的问题是淘汰了落后产能,减少了煤炭的使用,其他能源,比如天然气是否能够顶上煤炭的空缺,现在的问题是‘缺气’,”一位地方环保官员表示,“现在天然气行业处于垄断格局,而且该行业企业系统比较独立,地方政府很难去要求它们保证供应量,所以这个问题最棘手。”“再一个就是落实,如果仅仅是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不能落地,就会出现难以完成任务的窘境。”上述官员同时表示。
有消息称,工信部对今年钢铁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是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煤炭行业则要淘汰煤矿1256处,其中关闭退出509处,改造升级479处,兼并重组268处。但是,到目前为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据统计,无论是从产能还是企业数量,通过关闭退出形式完成的产能淘汰不及整体淘汰目标的50%。
除此之外,经济观察报报还独家获悉,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中央财政还将独辟专项资金进行支持,该资金将按照省市进行资金分配。
目前,环保部除大气“国十条”外,还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在大气“国十条”后发布。
在6月份国务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后,作为其细则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大气“国十条”)的出台和实施备受关注。
经济观察报记者独家获悉,大气“国十条”已经完成部委会签,将于近日出台。其主要是对2013年到2017年期间在PM2.5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炭消费比重方面给出具体的量化目标。
其中,大气“国十条”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的PM2.5治理提出了相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更为严格的消减目标,其中京津冀消减比重最大,要求到2017年PM2.5浓度下降25%。
此外,大气“国十条”还特别强调加强工业大气治理,其中淘汰落后产能是重点,特别对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提出了具体淘汰目标,同时,国十条还对于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煤炭”进行了总量控制,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降为65%。
国十条:PM2.5从严
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这是在去年12月公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十二五规划”)后,国家再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出手重拳,也是对上述规划的落实进行“落地”分解。
“大气‘国十条’实际上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进行补充和延伸,而且作为行动计划,更具有操作性和具体量化的目标,6月份国务院部署了十条相应的措施,大气“国十条”就是对这些措施的细化,为下一步的防治行动指出方向,利于各省市制定和采取治理措施。”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业内人士表示,“2013年和2017年是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时间节点,行动计划选取这中间五年,是因为这期间是最具备开展工作的时间。”
对于大气“国十条”的出台,记者从多方获悉,目前已经完成部委会签,将于近日出台。
对于大气“国十条”的重点内容,主要是针对PM2.5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炭消费比重方面给出了具体的量化目标。
其中,PM2.5治理方面,大气国十条除了提出建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联防联控机制,还对三个重点区域的PM2.5治理提出了严格的消减目标。三个重点区域中,京津冀的浓度消减最高,要求到2017年下降25%,三个区域最少的也要求下降15%。
其实,在大气“国十条”即将出台之际,各地已经纷纷透露了2013-201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北京计划到2017年,PM2.5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较2012年下降25%以上;天津市发布的《美丽天津建设纲要》也提出到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石家庄市宣布,到2017年底,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30%;上海的行动计划则是在2017年PM2.5的年平均浓度下降20%。
根据去年底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0年下降6%,全国其他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5%。其中,北京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比例要求最高,为15%,上海的下降比例为6%。
也就是说,大气“国十条”不仅相比“十二五规划”要求更高,而且也给地方治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淘汰落后产能之后
进入8月份,环保部发布了今年6月份及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1.0%,低于74个城市平均值23.8个百分点,重度污染以上天次占26.2%,高于74个城市平均值15.9个百分点。
而且,上半年北京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8.9%,天津市达标天数比例为36.5%,石家庄市达标天数仅为9.9%。
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相对较好,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7.5%。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9.8%。
对于影响空气质量的根本原因,环保部认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主因,燃煤、机动车、工业、建筑和交通扬尘是主要的排放源。
对此,国十条除了PM2.5的从严目标,还提出了工业大气治理和调整能源结构的行动方案。
其中,最为主要的是淘汰落后产能,大气“国十条”特别针对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提出了具体的淘汰产量目标。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19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到2015年将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800万吨,炼钢4800万吨,电解铝90万吨,水泥3.7亿吨,平板玻璃9000万重量箱等。
而按照大气“国十条”的要求,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也被列为淘汰产能的重点行业,根据大气‘国十条’的要求,上述任务须在2014年完成,也就是说,要提前一年完成,此后,到2017年,还将再淘汰一批产能目标。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独家获悉,上述四类将再淘汰上述产能数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如炼铁和炼钢将各再淘汰1500万吨。
虽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对钢铁等行业的产能淘汰,但没有给出具体的淘汰量,所以说国十条在这方面弥补了上述规划的缺憾。
此外,大气“国十条”还对于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煤炭”进行了总量控制,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降为65%。“大气‘国十条’是环保部牵头,发改委和能源局等都参与了制定,能源结构调整这方面主要是能源局在拟定。”上述人士表示。
今年1月份,国务院下发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二五”期间将对能源结构进行优化,到2015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该文件也为国家能源局拟定,但没有像天然气一样给出明确数字,国十条对能源结构的拟定,意味着煤炭的消费比重终于明确。
“现在的问题是淘汰了落后产能,减少了煤炭的使用,其他能源,比如天然气是否能够顶上煤炭的空缺,现在的问题是‘缺气’,”一位地方环保官员表示,“现在天然气行业处于垄断格局,而且该行业企业系统比较独立,地方政府很难去要求它们保证供应量,所以这个问题最棘手。”“再一个就是落实,如果仅仅是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不能落地,就会出现难以完成任务的窘境。”上述官员同时表示。
有消息称,工信部对今年钢铁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是炼铁263万吨、炼钢781万吨,煤炭行业则要淘汰煤矿1256处,其中关闭退出509处,改造升级479处,兼并重组268处。但是,到目前为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据统计,无论是从产能还是企业数量,通过关闭退出形式完成的产能淘汰不及整体淘汰目标的50%。
除此之外,经济观察报报还独家获悉,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中央财政还将独辟专项资金进行支持,该资金将按照省市进行资金分配。
目前,环保部除大气“国十条”外,还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在大气“国十条”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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