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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下的农村如何不荒芜

发布时间:2013-7-29 11:14: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城之眼
  受访嘉宾
  谢 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党国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王景新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
  闵洪彦 湖北省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党委书记
  见习记者 陈婧 实习生 张倪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湖北省考察工作时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如何看待农村“荒芜”的现象?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如何协调发展?对此,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专家表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是统一的,并不矛盾。从经验来看,城镇化水平越高,农业发展会越好。保障农村不荒芜,要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降低农业综合成本,促进非农产业发展,同时要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
  降低农业综合成本,促进非农产业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谢扬表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普遍现象,农村耕地的大量减少也是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客观现象。一方面,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支持,更离不开市场的发育,所以这不仅是农民要考虑的问题,更是国家要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民的收入不能单一靠农产品,也应在农村区域适当发展一些乡镇企业、非农产业等。一方面要跟农产品的市场发育相衔接,一方面要跟城市相衔接,这是小城镇发展的主要目的。
  “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农产品的国家支持保护政策都在逐步完善,而小城镇的政策虽一直强调其重要性,却总把它放置在完全的市场环境中。国家的支持、补助和投入现在还相当少。”谢扬说,近几年,地方较为重视城市扩张、强调规模,真正给农民补偿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支持往往不多。因此,这种只考虑城市不考虑农村的大拆大建,应予以防止。
  “农业成本高,再加上有些耕地的品质不高、交通不便、种了之后收成不好、离市场又远,不如打工挣钱多,农民不愿种地,因此土地才会荒芜。”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城镇化的推进需要大量的人口进入城市,一部分村庄从地图上抹去是一个必然发生的过程。当然,有些地,比如平原上的地,不能荒芜。
  “实际上,农业潜力巨大,就业门路广,我们要把农村的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好,农场应该建设成为城市居民所向往的地方,成为城市人的‘氧吧’。”湖北省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党委书记闵洪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党国英认为,要想把农村的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好,帮助农民降低农业综合成本是关键。一是推进规模化农业,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采用先进技术,推进农业机械化;三是帮助农民降低流通成本;四是改善整个农村的基础设施。
  党国英补充道,在农村,改进服务设施、基础保障,特别是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是人本城镇化的重要体现。改革的方向是尽量和市民的社会保障接轨,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需要让更多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那么应该如何做呢?党国英认为,推进农村经济市场化尤为重要。这其中,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当属重中之重。
  谢扬表示,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转移是连在一块的,城乡一体化要使劳动力转移和土地要素的转移在农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中都有利益,相得益彰,共同促进。他列举了长三角、珠三角土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珠三角发展过程中,都创造了一种留地政策,即有一部分土地权益交给农民去开发。农民在共同发展中,有着自己的土地建设权利,非农产业发展就比较健全。这应该成为各地改革的一个共同参考经验。
  此外,党国英认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是统一的,并不矛盾。从经验来看,城镇化水平越高,农业发展会越好,这是一个世界性的经验。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应该转向乡村城镇化。总是瞄准老的城市群、城市区域,只会让城市病愈发严重。目前,党和国家的规划方向是明确的,即重新规划若干个城市中心,在若干个经济区规划一些新的城市群、城市区域,然后把重点转向乡村城镇化。
  然而,党国英认为 “就地城镇化”并不实际。“推进城乡一体化,还是要吸引人到城市去。二、三线城市吸纳农村人口的潜力还很大。我们希望把土地的城镇化转变为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要打破制度束缚,为农民创造迁移自由、生活方式选择自由的条件。”党国英说。
  谢扬表示,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不但要推进城镇化,同时要保护新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近几年有不少企业家开始介入新农村建设、介入农业现代化发展、介入城乡一体化,这点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但这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有些企业仿照政府,但是他们的目的是要拿地而不是搞产业。同时,很多企业家反映,支持了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政府原来承诺的替政府开发的一些补偿却没到位。另外一方面也要防止企业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加剧,避免农民方损失较大,企业得益较多的现象发生。
  谢扬认为,推动城乡一体化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关系。国家要么直接拿钱补偿,要么共同发展,必须保障农民在发展中有自己的实际收益。
  “目前农村应该积极发展经济组织,如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闵洪彦告诉本报记者,他最大的希望就是村有产业,户有项目,人人有事干,大家都能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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