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负面清单9轮谈判破局 投资准入开放堪比入世
启动于2008年的中美投资协定谈判,经历了九轮谈判之后,终于在第五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2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此举就意味着,我国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将首次延伸至“准入前”。专家表示,我国外资管理体制也将迎来重大改变,对外资或从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转向“负面清单”模式。这一在投资领域的重大开放,意味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迈进新的历史阶段,其意义堪比当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中美九轮谈判终“破局”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权威专家均表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的表态标志着,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扫除了一项关键而核心的障碍,接下来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沈丹阳指出,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我们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我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有利于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沈丹阳说。
沈丹阳表示,截至今年5月底,美国在华累计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中国对美累计直接投资接近200亿美元。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对中美双方投资者都是有利的。当然,双方需要就协定条款等内容进行深入磋商,最终反映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
据了解,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2008年正式启动,迄今双方共进行了9轮谈判。第9轮谈判于今年6月初在青岛展开。
最终完成谈判还需一两年
专家指出,此次中美就‘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一模式达成的共识,双方投资协定谈判进程将大大加速。专家普遍预计,未来除了负面清单本身内容需谈判商定之外,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条款、环保要求等具体内容也需经谈判予以确认,因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全面谈成签署,可能还需要1-2年的时间。
对于谈判前景,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基本的原则确定以后,中美投资协定的谈判就有了一个框架。在这个基础之上中美双方达成协定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同时双方政府的重视也有利于谈判协定的进展。我对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前景比较看好。”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是一个很重大的进展,在前九轮的谈判主要是在条文等前期的方面谈判,现在是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达成原则一致,那么后面的谈判就是实质性的。
接下来,中美双边将就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展开实质性谈判。何伟文分析称,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国民经济全局的,比如军工、国防等具体行业可能会列入禁止类,电信等行业也有可能会有所限制。哪些具体行业会放进去,还需要经过谈判。当然,我们同时也要关注美方列出的负面清单。“其实美国也有禁止类和限制类。比如银行保险有的不可以跨州经营,房地产上也有一些规定。有的限制可能不是限制你无法进入,而是可能在高管有要求。美国也有这样的要求,比如有些合资的里面高管必须全部是美国的。”
何伟文进一步指出,现在国内主要担心是竞争的压力,另外担心国家的安全,但其实要把它们分开处理。“比如说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那限制的要把它规定清楚,非限制类即使进来投资了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就是如果对国家造成损害了要用法律法规来约束。也就是说,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的同时,要把自己的‘防护网’建好。”
“我们宁要一个‘慢一点’,也不要一个‘差一点’的协定。”何伟文说。
对中美两国、对全球复苏“是个好消息”
专家同时表示,双边投资协定对签署双方而言是对等的,同样也会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带来正面作用。
《华尔街日报》评论也称,若能达成投资协定,两国的商业机会均将得到显著扩大。中国企业投资美国市场之路也将更加通畅。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分析说,在多边贸易体制目前难有突破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特别需要在区域和双边层面有更大的作为。一方面,应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继续推进,另一方面则需要在与重要发达经济体(特别是欧美)的贸易和投资谈判方面“破局”。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无疑是这方面的积极进展。金融危机后国际资本流动趋弱,投资复苏力度不足,“此时世界两大经济体投资协定谈判取得进展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何伟文说,今后中国企业到美国去,美国同样要给予准入前国民待遇,这也给中国企业投资美国企业扫清许多障碍。所以这对中国企业投资美国也是一个利好。从中国全面的发展、更深入地融入全球化、转型升级,我们也需要和主要的经济体达成双边投资协定。所以如果中美投资协定可以达成,那对于中美双方都是有利的。
梁国勇说,在目前中国利用外资增长动能趋缓的情况下,中美投资协定若能达成,也将为中国引进外资带来新的增长点,并有助于改善外资的结构和质量。而就对外投资而言,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意愿强烈,前景非常广阔,但部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却不得不面对一些不必要的政治阻力。协定若能最终签署,将扫除在美投资的一些障碍,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此举就意味着,我国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将首次延伸至“准入前”。专家表示,我国外资管理体制也将迎来重大改变,对外资或从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转向“负面清单”模式。这一在投资领域的重大开放,意味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迈进新的历史阶段,其意义堪比当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中美九轮谈判终“破局”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多位权威专家均表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的表态标志着,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扫除了一项关键而核心的障碍,接下来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沈丹阳指出,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我们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我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有利于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沈丹阳说。
沈丹阳表示,截至今年5月底,美国在华累计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中国对美累计直接投资接近200亿美元。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对中美双方投资者都是有利的。当然,双方需要就协定条款等内容进行深入磋商,最终反映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
据了解,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于2008年正式启动,迄今双方共进行了9轮谈判。第9轮谈判于今年6月初在青岛展开。
最终完成谈判还需一两年
专家指出,此次中美就‘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这一模式达成的共识,双方投资协定谈判进程将大大加速。专家普遍预计,未来除了负面清单本身内容需谈判商定之外,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条款、环保要求等具体内容也需经谈判予以确认,因此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全面谈成签署,可能还需要1-2年的时间。
对于谈判前景,对外经贸大学外国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基本的原则确定以后,中美投资协定的谈判就有了一个框架。在这个基础之上中美双方达成协定的可能性就增大了。同时双方政府的重视也有利于谈判协定的进展。我对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前景比较看好。”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是一个很重大的进展,在前九轮的谈判主要是在条文等前期的方面谈判,现在是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达成原则一致,那么后面的谈判就是实质性的。
接下来,中美双边将就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展开实质性谈判。何伟文分析称,一些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国民经济全局的,比如军工、国防等具体行业可能会列入禁止类,电信等行业也有可能会有所限制。哪些具体行业会放进去,还需要经过谈判。当然,我们同时也要关注美方列出的负面清单。“其实美国也有禁止类和限制类。比如银行保险有的不可以跨州经营,房地产上也有一些规定。有的限制可能不是限制你无法进入,而是可能在高管有要求。美国也有这样的要求,比如有些合资的里面高管必须全部是美国的。”
何伟文进一步指出,现在国内主要担心是竞争的压力,另外担心国家的安全,但其实要把它们分开处理。“比如说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那限制的要把它规定清楚,非限制类即使进来投资了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就是如果对国家造成损害了要用法律法规来约束。也就是说,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的同时,要把自己的‘防护网’建好。”
“我们宁要一个‘慢一点’,也不要一个‘差一点’的协定。”何伟文说。
对中美两国、对全球复苏“是个好消息”
专家同时表示,双边投资协定对签署双方而言是对等的,同样也会对我国企业“走出去”带来正面作用。
《华尔街日报》评论也称,若能达成投资协定,两国的商业机会均将得到显著扩大。中国企业投资美国市场之路也将更加通畅。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分析说,在多边贸易体制目前难有突破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全方位的对外开放特别需要在区域和双边层面有更大的作为。一方面,应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继续推进,另一方面则需要在与重要发达经济体(特别是欧美)的贸易和投资谈判方面“破局”。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无疑是这方面的积极进展。金融危机后国际资本流动趋弱,投资复苏力度不足,“此时世界两大经济体投资协定谈判取得进展的确是一个好消息”。
何伟文说,今后中国企业到美国去,美国同样要给予准入前国民待遇,这也给中国企业投资美国企业扫清许多障碍。所以这对中国企业投资美国也是一个利好。从中国全面的发展、更深入地融入全球化、转型升级,我们也需要和主要的经济体达成双边投资协定。所以如果中美投资协定可以达成,那对于中美双方都是有利的。
梁国勇说,在目前中国利用外资增长动能趋缓的情况下,中美投资协定若能达成,也将为中国引进外资带来新的增长点,并有助于改善外资的结构和质量。而就对外投资而言,中国企业对美投资意愿强烈,前景非常广阔,但部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却不得不面对一些不必要的政治阻力。协定若能最终签署,将扫除在美投资的一些障碍,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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