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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需要把握“度”

发布时间:2013-7-1 9:38: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中国公共财政高层论坛”争鸣营改增

  本报记者 宋晓亮

  6月29日,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主办的首届“中国公共财政高层论坛——营业税改增值税学术研讨会暨《2013中国财政发展报告》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最热烈的讨论都集中在营改增领域,与会的有关部门官员和财税专家就营改增推行的程度和方式进行了讨论。

  营业税是否需要全面取消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教授胡怡建认为,营改增涉及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征收上的关系处理,“营改增”后征管机构的改革面临国税与地税合并的方向选择。“营改增”需控制四大风险:财政减收风险主要是“营改增”实际减税可能会远大于预期;政策制度风险主要是政策制度设计风险和对税负增加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引发的财政风险;征收管理风险需要分别从发票管理、税务登记、征管衔接和企业避税等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内控风险来自试点企业来讲对增值税实务操作和增值税下的税收风险了解不深,导致税收隐患。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营改增是1994年分税制预留的问题,目前的分税制财权、事权都难以明晰,与当年的目标相比滞后较多。随着营改增推进,应构建地方税制体系,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必须下调,不能令增值税一税独大,同时由于支出压缩,务必提高支出绩效。

  针对营改增是否需要全面推进的探讨,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许建国提出了营改增不应过于“扩大化”的观点。他反对取消营业税,不赞同增值税扩展到太多的行业,否则地方税收会失去最稳定的来源。他认为营改增拓展到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刚刚好,继续扩大将影响地方积极性,而房地产税、城建税、消费税都没有短期内成为地方主力税种的可能。如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建议将企业所得税进行中央、地方分成,跨地经营总部在北京的国企税收归中央,剩下的全部归地方。

  厦门大学副校长杨斌认为,增值税比较适合内部经济发展均衡、地区差异小的国家,增值税在法国、英国内部推行效果很好,而扩展到全欧洲则变得一塌糊涂。在建筑业和金融业推行增值税是世界难题,通常是不收增值税或简易征收。建筑业可抵扣的环节太少,金融业则无法区分资源使用和风险投机的界限。增值税税率不宜过多,超过三个会引起诸多弊端。

  增值税该怎么收

  为营改增实现平稳过渡,降低风险和不稳定性,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表示,营改增除精确测算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外,在难以征收增值税的行业或可借鉴简易征收。增值税覆盖行业、地区的差异应该充分考量。营改增推行过程不宜拖得太久,主体税种和税制体系都需要稳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认为,金融业无法真正实行增值税,其仅有部分特定业务适合增值税。不同地区间的公共服务均衡化,利于弱化营改增对地方影响的不均衡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营改增涉及机构改革,现在部分经济业务是征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是分不清的,一个经济活动或是其不同过程可能存在国税、地税分别征税的现象,国税、地税边界不清,统一征收机构定好收入归属很有必要。或可借鉴西方将货物、劳务相关税收合一,再通过国税、地税合并,增值税统一征收,中央转移支付给地方解决。目前的增值税返还政策,加剧了企业间的非良性竞争。涉及消费的税,销售环节的可归于地方,生产环节的应归中央。

  同样来自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安体富教授建议,从长远看应适当推进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要税,个人所得税也应在调节收入上发挥更大作用。应向百姓解释清楚房产税主要针对中高收入者,房产税推行阻力主要来自富裕阶层。而将房产税解释为房价调控手段的做法会误导民众。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中国作为大国增值税改革应学习欧洲,金融业是享受豁免的。试点中存在着税率过多,公路运输业税率较高、抵扣项目少等问题。通过核减税率,对难以征收的行业采取普遍简易征收,能较好地促进营改增。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税改如实行价、税、费联动能起到综合效应。国际上鲜有营建地方税制体系的做法,税收结构合并也并非营改增的前提条件。他还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关于营改增调研了解到的一个情况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之前并不知道的内部消息在论坛上向在场的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税政司的有关负责人和与会各方专家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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