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财经 >> 时事要闻 >> 浏览文章

城管踩踏商户破解临时工现象须改革编制制度

发布时间:2013-6-7 9:45:00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字体:

  专家称,现有编制制度沿用几十年,已不再是遴选人才的最有效途径,不仅无法满足现代社会需求,反而给社会管理带来了风险。临时工现象主要是编制管理滞后造成的,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标准以及其本身的流动性对用工管理提出了挑战。

  ■本报记者 胡亮

  日前,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过程中与店主发生冲突,店主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一时间,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继续对外传递出的临时工现象也再度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延安市政府于6月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参与执法的人员中有6名为协管员。

  仅在一个月之前,温州鹿城区双屿菜场的一位身穿城管制服的人员,在向摊贩收取费用时发生冲突。冲突中,该城管队员使用了斧头,导致摊主头部受伤。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回应,此次事件中的城管人员并非该局的执法队员,也不具有执法权。

  “在计划经济时代,编制管理能够满足公共机构的人力配置需求,但现代社会正在对政府部门的职能不断提出新要求。现有编制制度沿用几十年,已不再是遴选人才的最有效途径,不仅无法满足现代社会需求,反而给社会管理带来了风险。”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后新组建的机构,城管职责大量增加,编制却卡得很严。因此,大量使用临时工作人员继而导致违规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

  临时工曾是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用工形式,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存在这样一种用工形态。但由于一些单位的确需要短期、临时劳动力,一些辅助性工作使用劳务派遣工效率更好,因此,临时工仍大量存在。

  与此同时,在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药安全、卫生教育、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基层部门,因大量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导致的粗暴执法、滥施处罚等现象也大量出现。

  事实上,很多地方对于编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的问题已有一些明确限制性规定。

  甘肃、河南等省份都曾发文规定,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只能从事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辅助工作,不得单独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重庆市2012年出台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门槛,规定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资格。

  而江西早在2009年就规定,江西全省的行政执法岗位将取消和调离临时工、合同工,对外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严禁无证执法。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将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竹立家认为,临时工现象主要是编制管理滞后造成的,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标准以及其本身的流动性对用工管理提出了挑战。

  对于未来编制改革的核心思路和目标,竹立家表示,最根本的是,编制改革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公共问题产生较多的时期,公众对法律、秩序、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需求也大量增加,不能再一味沿用旧的思路。”他说。

  “编制改革还必须注意规范化、法制化。”竹立家提醒,编制设置虽然是一个灵活性的东西,但在编制管理过程中必须有规则、有程序。“应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机构编制部门严格审核调配人员所占编制和编制结构情况,以保证机构编制的有序管理。”

  竹立家预测,未来五年到十年,我国机构编制还将处于一个增长期,提供公共服务人员的数量、质量都应有所增加和提高。


原标题:破解临时工现象须改革编制制度


发送好友:http://www.sixwl.com/shishiyaowen/100815.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