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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景区集体抗议事件 关起镇门收钱未必合法

发布时间:2013-4-15 9:12:40 来源:山西晚报 【字体:

从4月10日起,原本免费的凤凰古城,要收148元门票了。“新政”实施数日,游客有所减少,家庭旅馆、古城商铺、拉客人员及沱江农家船的生意冷清,11日还发生了集体抗议事件。当晚,凤凰县旅游局表示,景区秩序已恢复正常。

在凤凰古城风波背后,是一种关起镇门卖门票的旅游开发模式,盛行中国逾20年矣。这种模式始于江浙,以江苏昆山的周庄古镇为先导,江西婺源遥遥相呼应,浙江乌镇、南浔和上海朱家角等继之。这些古镇门票收入都超亿元,比如2007年周庄门票收入就过了1.2亿元,乌镇2008年门票收入1.14亿元。

古镇是一种旅游资源,令很多游客心向往之,关门收钱看似一种“自由买卖”,不乐意买票者爱来不来。而且通常打着保护与开发的旗号,保护需要投入,投入应有回报,所以卖票纳客就显得天经地义。这种古镇保护开发模式被各地仿效,被有关部门认可与推广。

但古镇虽“古”,毕竟也是当地居民生活与从业的地方,突然把它封闭起来卖门票,是否合法合宜?古镇历史悠久,街道、建筑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但毕竟充满现世烟火气,常住人口有的上万,多的拥数万之众甚至更多。关起镇门,客观上限制了人流物流,影响到贸易投资,深刻影响到当地居民的各项权利。关门收票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开发经营的问题,而是涉及法律甚至基层政治的大问题。

关起镇门卖门票,严格地讲,缺乏法律依据。古镇有旅游价值,但它与单一文物保护单位、名山、名园等迥然有异。单一风景名胜的产权属于国家,地方政府受托保护与管理,卖门票可以被理解成对公有物权的一种处置,是合法合理的。而在我国,镇是我国行政区划最末一级,古镇固然只是“镇”的一部分,但当地政府在古镇区域内仍只有征税及收取其他法定之费的权力。镇内建筑分属赵钱孙李,政府将其整体封闭起来卖门票,等于对居民的自由行动设置行政许可,也是对私有物权的处置,于法无据。

此类做法损及居民天然的和法定的权利,已经引发很多矛盾,甚至影响到社会和谐。比如江西婺源县政府将数十个古村落打包进行旅游开发,古村落大门被关了,居民付出很大代价,但利益分成与其付出不对等,居民与当地政府纠纷频发,不时传出堵路风波。凤凰古镇在关门收费之初,即引发部分居民抗议,也构成对关起镇门卖门票的合法性的质疑。

当然,有些古镇走过某种程序,似乎取得了居民授权,但其合法性仍然令人生疑。像浙江乌镇等地将民间产权收归政府所有,卖票也算合法。但凤凰、周庄等更多古镇居民杂然,大范围搬迁很难操作,卖门票前也许搞过“宣传沟通”,但这并未实质构成全体居民对政府的法律授权,居民收益也没有合同界定。收益不明,却负有搬迁义务,连带女朋友回家都要买门票,这是权力对权利的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