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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现声讨“小三”大字报 当事人对此否认

发布时间:2013-3-29 15:23:23 来源:大江网 【字体: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报道:3月28日,有网友致电大江网记者称,今天上午他在南昌某高校看到一张大字报,声讨该校某专业女生“为钱献身,抢别人老公”。

“今天在南昌某高校食堂吃饭的时候,看到了这张声讨‘小三’的大字报,刚开始以为是化妆品广告,走进了看才知道是大字报,上面写道:南昌某高校人文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新闻学专业女生杨某某(化名),为钱献身,抢别人老公。”该网友向大江网记者表示。

28日上午,还有网友将此事发到微博上,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称在该高校某栋学生宿舍也看到了同样的大字报。“这一看就是在报复,忘记了我们还把老师的号码写成治疗梅毒的号码么?”网友“黄晓龙”表示。也有网友表示,大字报往往夸大事实,说不定有隐情,不可信。

还有网友根据大字报上的内容人肉出该女生的详细资料:南昌某高校艺术与设计学院大二学生,所学专业为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方向)。“不仅是贴大字报,还人肉人家详细资料,有涉嫌诽谤和侵犯他人的隐私之嫌。”有网友提醒说。

随后,大江网记者辗转从微博上联系到当事人杨某某。“不要在意别人背后怎么看你说你,编造关于你的是非,甚至是攻击你。人贵在大气,要学会对自己说,如果这样说能让你们满足,我愿意接受。并请相信,真正懂你的人绝不会因为那些有的、没的否定你。”28日上午10:35,杨某某在微博上发出了以上文字。

对于大字报上的内容,杨某某予以否认,并称知道是谁贴的大字报,自己正在处理此事。“如果有必要,将会到法院起诉贴大字报的人,告对方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等。”杨某表示。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了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昌分所曹安定,他说,根据《民法通则》,张贴大字报的人涉嫌诽谤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权,如果查到贴大字报的人,杨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如果大字报内容属实,那么就侵犯了杨某的隐私权,如果不属实就属于诽谤。”曹律师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