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 被批无新意
3月25日,广东推出“国五条”地方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但未对限价目标、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如何操作等焦点问题详细部署。因此,舆论普遍认为广东国五条无新意。
新国五条细则广东首落地的疑问
作为首个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广东省细则还是被不少业内认为了无新意,只是回应中央落实细则出台的表态。业内批判的胶着点在于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上。在广东省政府的规定中,并未对个税征收给予具体操作方式,甚至更未直接出现“20%”这一数字,仅仅表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当然,在新国五条公布之时就有声音指出20%个税征收的困难。贵阳市政府早前曾公开表态,新政关于二手房交易的规定中,个人所得税=房屋增值总额×20%,其中的房屋增值总额=售房价-原房价-合理费用,这个“合理费用”又包括了装修费用和各种手续费。
但装修费用的核算是难点,税务部门难以评估房屋的装修究竟花了多少钱。如果按此方法,税务部门核税时就要进家入户,对每一户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装修评估。而住建部门也不具有评估装修费用的职能。
个税征收的难度不言而喻。目前看起来,即便抢闸当了先头兵,广东省在这方面也未能给出一个很好的建议操作方案,而如今如此模棱两可的表态,也让人更加深几重疑虑:到底20%个税的征收政策将如何实施?最终是否会无疾而终?
责任还是落在市级政府上。现时关于个税征收的任何实施条例、时间等显然难以猜测,不过,在市级政府出台具体操作细则之前,那些急着出手的房东们现在还是可以松一口气,至少还有多一天的时间。
地产观察家陈真诚:国五条广东细则要点理解:广州、深圳市3月底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其他不做具体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继续限购,其他城市不限购;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五条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其他城市不需;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比国五条要松或将成各地样板。
《参考消息?北京参考》地产周刊主编杨昱:粤人细则,看似坚决,实则打太极意味浓厚。20%个税条件为"房价过快上涨"。同时有价格调控,该条则足以化20%个税政策于无形。各地如仿效粤政,则20%政策几无疾而终了!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广东版调控细则与公众见面。没有任何新东西,也没有任何指导执行的,与其说广东细则,不如说广东表了个态“我们坚决跟中央走”。
从广东版的调控细则看出一些端倪:1、省级政府把皮球踢给市级政府;2、20%个税肯定不会一刀切,差异化征收就是一些城市征一些不征,征收对象也根据差别分别对待;3、未来实操方案很可能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东西,是松是紧相关部门会有更大的操作弹性,而公布之初应该偏松。小结:大伙不急着二手过户了!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这个是广东国五条细则,回应的是国务院国五条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调控责任的条款,广州版才会公布有关限购、限贷、个税的执行细则,后者才是大家最关心的。
保利地产副总经理余英:抢先的好处就是已经出了,如有不妥,上面会要求别的省必须从严、从重!
@阿呆兔xm:貌似复制来的,啥细则……
@张大伟:整体看,广东版的国五条落地政策,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对市场的影响也很小,整体后市走势还有待看广东的各市级单位的落地细则力度。
@海王城王纪平:是细则吗?
@佛山发布:“广东版国五条”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佛山限购政策继续收紧。“房事”总是让人纠结,“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愿景总是让人向往的。
@剑难春:这个细则真够“戏”!
@snow-55:全国首个落地的“国五条”细则。然而“国五条”细则中提出的二手房交易或征收20%个税的内容在广东省国五条中并未提及。自打耳光也不能这样打呀!
@like笨露:买房的孩子可以松口气啦!
@何良栩:广东版的国五条落地,仅是一个原则性文件,内容无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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