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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入室抢劫致8岁女孩6级伤残 律师称物业应赔偿

发布时间:2013-3-19 14:49:04 来源:法制周报 【字体:

8岁女孩遭锤击成6级伤残 家人为其治疗欠债20余万

保安入室抢劫伤人物业置之不理

2011年11月30日,对于长沙市雨花区“茂华国际”小区业主陈娟原本幸福的一家来说是一个分水岭。

这天下午4点,小区保安邓少华携两把羊角锤入室抢劫,并将独自在家、年仅8岁的刘红(化名)头部猛击,致其终生残疾(司法鉴定为6级伤残)。

事后,在家属的配合下,警方很快锁定目标并将其抓获。而这一突如其来的横祸,却给陈娟的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破坏,“两年多过去了,女儿尽管早已出院,但喜乐无常,为了治病,我们跑了20多个城市,找亲友借了几十万的债。”陈娟告诉记者。

让陈娟无法释怀的是,至今为止,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女儿的治疗费用付一分钱,“凶手家属以已经判刑为由拒绝支付赔偿,物业公司则称走法律途径。而这一拖就是两年。”

3月15日,陈娟家人及其亲属走到一起,决定向物业公司讨要说法。

保安入室抢劫锤击幼女

2011年11月30日事发当日下午,身着保安制服的茂华物业当班保安邓少华在入室行窃中,用羊角铁锤猛锤8岁幼女刘红头部致其重伤后,将业主家的笔记本电脑、双肩包、手机、女性饰品等物品收入囊中。

在刘红母亲陈娟看来,邓少华的入室抢劫是有预谋的。

事发的前一天,女儿回家比较晚,陈娟问其去了哪儿。刘红告诉她说,一位姓邓的保安叔叔人很好,请她在小吃店吃了晚饭,还聊了几个小时的天,保安叔叔问了很多关于家里的情况。

窥悉陈娟家情况后,30日下午4点,邓少华尾随放学回家的刘红进了电梯,并敲开房门准备盗窃财物。后恐刘红喊叫,邓少华决计将刘红锤死,用羊角锤在刘红头部猛击10余下,直至刘红倒在血泊中不能动弹。

当日晚上8点多陈娟回家后,才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女儿已经口吐白沫,瞳孔开始扩散。

此时,家里厕所和卧室的灯都开着,主卧室已经被翻得狼藉一片,而一旁的保险柜正不断地发出报警声。

陈娟即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奄奄一息的女儿送往医院,并报案。

从音乐天才到6级伤残

事发前,刘红是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孩,“6岁的时候女儿钢琴就达到了5级水平。”谈及女儿,陈娟泣不成声。

陈娟介绍,案发时,女儿就读于长沙枫树山小学三年级,在学校老师眼中,女儿是一个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好孩子。

“在家里,刘红很懂事,尽管只有8岁,她已经可以生活自理了。”陈娟回忆,女儿每天早上,只要闹钟一响,自己就能起床洗脸刷牙,自己做早餐,有时还能帮父母长辈做一份。

因为陈娟夫妻忙于工作,刘红每天回家后都会煮熟了饭等着父母回家做菜一起晚餐,有时父母晚上有应酬,刘红就会去小区的同学家玩耍,等父母回家。

而现在,这一切都成为了过去。陈娟一边翻箱倒柜地找着女儿事发前的各种照片,一边哭泣着说,“女儿3岁开始学钢琴,6岁时就达到了5级水平,但现在再也不能弹琴了。”

猛烈的锤击,给小刘红带来的后果远不止是不能再弹钢琴。经医院诊断,刘红颅骨粉碎性骨折、伴脑挫裂伤、左耳廓裂伤、左额硬膜外血肿、颅内出血和重度脑损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6级伤残。

陈娟介绍,女儿出院后,总是哭闹,时而傻笑,害怕一个人呆着,见到陌生人时就会抓着大人的手不放。

“出院后,女儿随地大小便,连吃饭都要喂,更不用说再去上学了。”陈娟说。

2年索赔分钱未得

一直流着眼泪的陈娟告诉记者,长沙市中院(2012)长中刑二初字第0097号刑事判决书已明确认定,邓少华刑满释放后,利用担任茂华物业公司专职保安的便利条件,入室抢劫并锤击儿童致命部位进行劫取财物,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法院认定邓少华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追缴的赃物发还被害人。

而让陈娟气愤的是,邓少华家人以其已经被判无期为由,拒绝赔偿刘家任何费用,同时邓少华所在的物业公司也没有赔偿一分钱给女儿治疗。

陈娟认为,作为罪犯雇主的长沙茂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聘用有犯罪前科的邓少华时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对小区内存在明显严重的安全隐患负有管理缺失的责任;对被聘人邓少华存在严重的犯罪可能性负有教育不足的责任;对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应尽责任;对所聘保安邓少华入室抢劫伤人致残的重大刑事犯罪行为负有重大过错的责任。

“至今为止,长沙茂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没有对我们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我们多次主动向物业索赔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辞,不肯表达歉意、悔思和赔偿。”陈娟表示。

“家中为抢救孩子和给孩子治病花去了全部积蓄,现已十分困苦,可怜的女儿虽挣脱了死神,至今却留下终生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全家陷入悲惨境遇。”为了医治女儿,陈娟家里已经欠下了20余万债务,夫妻俩也开始矛盾重重,家庭濒临破碎。

3月15日,长沙茂华物业项目部彭经理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保安外包给了上海某保安公司,事发后经公安部门定性该公司总经理被刑拘,物业解除了与黑公司的合作关系。

“因物业方原因造成业主的重大损失,物业方责任不可推卸,如果法院有了民事判决的话,物业会履行法定全部赔偿责任。”彭经理表示。

“这是案发后,物业公司第一次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表态。”陈娟称,这条维权路不知何时是尽头。

对于陈娟来说,最为迫切的是女儿每年6万多的康复费用,家里再也想不到办法筹钱了,“还有,我不敢去想象,女儿的将来会怎么样!”

律师:

物业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

“业主可向物业公司主张违约赔偿,还可向法院提请违约诉求的主张,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业主的损失。”湘潭大学客座教授、湖南金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认为,业主陈娟与物业签了《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应为业主提供安全可靠的物业服务保证,负责保证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陈平凡认为,本案中物业既没审查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也没有去公安机关核实外聘人员信息真伪,就给外聘人员办理了入职手续。

依据《合同法》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陈平凡提醒广大业主,对物业公司要有正确的认识,物业公司并不是什么很可怕的对手,业主有权争取自己应有权利,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职能,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优质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聘不合格的物业公司。

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本案中受害业主有权依法向茂华物业主张其明显过错,要求茂华物业承担连带赔偿的过错责任,并要求物业履行先行赔付的诉求,还可对罪犯邓少华继续追究其财产继承赔偿要求,这样才能使受害业主的损失受到法律认可的最大化综合赔偿率。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陈红征律师提醒,如果物业方以保安入室抢劫和以极其残忍手段伤害未成年儿童是非职务行为理由而予以抗辨的话,业主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及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条文和物证,向物业方追究其重大过错,合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