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如华成都受审
托普全盛时期的宋如华
4月12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原托普集团董事局主席、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托普集团)实际控制人,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如华,涉嫌挪用资金及合同诈骗罪一案。此外,虞新友、夏育新、杨伟德、向波、杨宇5名同案嫌疑人亦一起出庭。
但对于检方提出的两项控诉,宋如华并不认同。
2002年,经过10年打拼,宋如华控制的托普集团在全国圈下总占地逾万亩的27个产业园,建立起庞大的“托普帝国”。这一年,大学教师出身的宋如华入选福布斯中国内地富豪排行榜77位。
但此后“托普帝国”却迅速衰败,至2004年3月,托普集团资金链断裂,在欠下总额近30亿元的债务黑洞后,宋如华宋以赴美国治病为由,留下关于托普集团的数个疑问,消失在公众视野中。
而根据成都市中院的公诉书,宋如华早在2007年5月15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经成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宋自2004年起一直滞留美国,直到2011年10月29日回国后,才由成都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此番庭审,是宋如华9年来首次在国内公开场合露面。已经51岁的宋如华坐在被告席上,着黄色囚服,头发已花白,而在回答法官提问时,他的话语里仍带着绍兴口音。
宋如华的代理律师张凯表示,宋如华是2011年主动提出回国,原因是希望就历史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说明,一入境即被逮捕。
检方称,2000年6月,宋如华与杨宇、鲁安利等8人,以各自名义作为股东设立浙江普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普华),但均不出资,宋如华未经托普集团董事局和托普软件的同意,挪用托普软件1亿元作为8名股东的注册资本金,其中,宋如华占该公司股份64%;2000年8月,宋如华再次从托普软件挪用1.86亿元至浙江普华账户,使浙江普华注册资本金增加至3亿元,宋如华个人持有该公司股份比例增长至88%,之后浙江普华将上述款项以从事投资活动及往来款名义在托普集团、浙江托普公司等单位之间转款。
此外,公诉人还指控宋如华合同诈骗罪。检方称,2003年11月,宋如华召集虞新友、夏育新、杨伟德、向波等5人,以虚构浙江普华与托普西北软件园(咸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西北)和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普东北)的货物买卖关系,制作虚假合同和交货单,并通过向法院民事诉讼的方式将两公司在成都市商业银行共计6171.3765万余元的存款划转至浙江普华。
对上述指控,张凯表示,“宋如华并不可能一个人调动上亿的资金”。他表示将在下次开庭中,将拿出新的证据。
4月12日下午的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并表示将在4月22日继续审理。这时旁听席有人上去和宋如华打招呼:“宋总好。”宋听后只是摆摆手,便随法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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