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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生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改革收入分配机制

发布时间:2013-3-6 22:41:2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字体: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家电商会会长、TCL集团(000100)董事长李东生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今年“两会”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家电商会会长、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提出了关于社会收入分配机制的议案,他认为当前在个人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地区之间存在着不均衡现象,对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应该大力发展创新性产业经济、充分利用税收杠杆、鼓励各种经济体参与民生工程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财富的三次、四次分配。

  李东生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在国际“警戒线”0.4之上,处于世界最高水平之列,当前我国在社会收入分配方面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是个人收入方面存在的差距比较大,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分化,截至2011年底,我国还有近3000万人口未解决温饱问题,6000万人口徘徊在温饱线上。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也比较大,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为3.23:1,中西部省区城乡收入差距比例高达4:1。第三,地区之间收入水平差距大,东西部地区收入差距依然比较明显。第四,行业之间差距越来越明显,以2011年统计数据为例,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农林牧)之比为4.48∶1。

  当前收入分配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比较大,对此,李东生表示,存在的问题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妨碍着社会和谐;影响经济效益,阻碍经济发展;政府职能和公信力萎缩;全民价值观扭曲,国家竞争力衰败等。

  对此,李东生提出了四点建议,应改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创新性的产业经济,增加就业机会;要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调整政府角色定位,完善社会各项基础保障制度;鼓励各种经济体或社会组织机构积极参与民生工程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财富的三次、四次分配。

  其中,谈到充分利用税收杠杆作用时,李东生进一步表示,利用税收杠杆的作用应该有分别的对待。针对个体:一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加大个税申报监管力度,加大偷漏税惩罚强度;二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重点转向高收入阶层;三是完善消费税征收,针对高收入阶层适时扩大征税范围,增加应税税目;四是完善财产税制,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等征收“升值税”,尽快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抑制个人财富的积聚。

  针对行业:一方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制度;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投资、创业、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

  针对地区:首先,提高农产品(000061)收购价格,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其次,税金的使用向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倾斜,强化其经济建设,根本上改变不发达现状;再次,对欠发达地区提供相应政策扶植和税收补贴,鼓励、促进社会经济体向不发达地区投资。

  李东生简介

  李东生,男,汉族,山东省诸城市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2.05——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8.0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2009.10——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

  2010.03.14——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李东生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0.08——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 

  2011.02——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

  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01年4月,李东生作为第57届联合国人权会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特别顾问,接受日本共同社记者采访时指出,邪教是世界公害,中国和日本都曾受其害。中国政府根据人民的意愿依法取缔“法轮功”,是维护人权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