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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推股权激励应先打破“铁饭碗”

发布时间:2013-4-25 4:50:00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来源:新浪财经专栏      

 

    近日,南方基金董事长、代总经理吴万善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管理行业最核心的资产就是人才,通过股权激励来保持核心团队稳定,不仅符合基金行业的自身特色,也是基金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石。为此,在6月1日新《基金法》实施后,南方基金肯定要进行股权激励,而且还要率先进行。

    这是基金公司高层首次明确表态要推行股权激励事宜。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基金业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最近几年基金业也多次提到过这个问题,一方面是基金经理以及基金公司的高管们希望通过持有基金公司的股份来分享基金公司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面对基金公司队伍的飞速发展,人才竞争激烈,基金公司内部人才流失严重,为了留住人才,基金公司也希望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让基金经理及一些业务骨干持股,以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

    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基金法》为基金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创造了条件。现行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注册资本在三亿元以上,这使得主要股东局限为法人。为进一步发挥基金管理专业机构和专家作用,支持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新基金法将原来的主要股东注册资本三亿元以上的要求修改为“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如此一来,基金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了。

    虽然没有了法律上的障碍,不过从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角度来看,基金公司推行股权激励制度应率先打破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铁饭碗”。关于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征收政策,多少年来一直都受到市场的诟病。这种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征收政策,不仅割裂了基金公司与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严重损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理财水平,导致基金公司队伍里鱼龙混杂。一些基金公司设立的目的并不是替客户理财,实际上一些基金公司根本就没有这种理财能力,这些基金公司设立的目的就是了敛取基金管理费。因此,基金公司要推行股权激励,首先就应该打破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征收方式,将基金管理费的征收与公司的盈利能力结合起来,以证明基金公司是有理财能力的。否则,基金公司连理财能力都没有,甚至都不能凭借自己的理财能力来生存,推行股权激励也就失去了“激励”的意义。在这种背景下推行股权激励的目的与动力都是令人怀疑的。

    首先,如果不能打破基金管理费征收的铁饭碗,基金公司要激励的所谓人才跟饭桶也就没什么区别,因为他们甚至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之所以要对这样的所谓人才予以股权激励,无非就是让这些人也加入到对基金管理费的瓜分中来。而对于这种既缺少投资能力又试图瓜分基金管理费的“人才”,基金公司实在没有挽留的必要,大可让其卷盖铺走人。

    其次,如果连基金管理费征收的铁饭碗都不敢打破,这些基金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甚至不排除是给公司的这些专业人才们一次发财的机会。今年2月26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首次就基金公司上市问题作出表态,支持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符合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上市。作为基金公司的高管与专业管理人才来说,如果能够在基金公司上市前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拿到基金公司的股权,那么一旦基金公司成功上市,这些基金公司高管及专业管理人才们就可以得到一笔财富。就此而言,基金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甚至不排除利益输送的可能。

    所以,对于基金公司来说,要实行股权激励首先就应该要打破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铁饭碗”,让基金公司证明自己有养活自己的生存能力。否则基金公司连养活自己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谈什么股权激励?这种靠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来养活自己的寄生虫公司让其倒掉也罢。

    http://finance.sina.com.cn/column/stock/20130418/1030151911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