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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不是城镇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28 13:53:18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确立将城镇化作为未来启动内需的主要抓手,有关城镇化的议论开始沸沸扬扬、浪浪淘淘,但是对于如何实现城镇化却没有一个系统的设计和制度化的安排,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51%,与全球平均水平相当,2008年全球平均城市化水平首次超过50%。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统计的是城镇化率,而不是城市化率,城镇化率包括小镇上的常住居民,这部分居民并不完全是脱离了农业的居民,他们可能是半农半工、半农半商,或者根本上就是农民,以城镇化率代替城市化率有夸大之嫌。

即使以城镇化率计算,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与其他国家的城市化水平仍然较大差距,我国2011年的城镇化率只相当于1850年的英国、1950年的日本、1970年的韩国和1920年的美国。总体上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低于经济发展水平。

在上一轮的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各地都毫无例外地把城市大建设当成城镇化的全部,从大城市到县城都掀起了城市大建设的热潮,几乎每个城市都对城市规划进行了修编,都规划了与老城区面积差不多的新区,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建设,这是上一轮城镇化的特色。

由于简单地把城镇化理解为城市大建设,致使全国各地的城市新区基本上都是有模无样、人气不旺,网络上爆炒的中国著名的鬼城——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和郑州郑东新区,只不过是其中的经典案例,其实像这样类似于鬼城的空城在各地比比皆是,各位的身边都有。

按照目前各地的做派,新一轮的城镇化又将毫无悬念地落实到城市大建设上,因为城市大建设容易起步,是花钱的差事,这种差事各级最喜欢做了,一般的套路是卖了西边的地去建东边的房子。城市大建设既拉动GDP,又有面子和政绩,是一石三鸟、一箭三雕之举,许多官员都靠此平步青云,但是城市大建设只是表面的城镇化、好看的城镇化,并不是真正的城镇化。真正的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自发地发生,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条件,城市建设只是其中的条件之一。

首先,城镇化需要通过工业化的发展来实现,没有脱离了工业化的城镇化。城市化不会自发地发生,把人口都迁移到城市,那不叫城镇化。城镇化需要通过工业创造就业机会来实现。有了工业,才会有持续的经济发展,才会带动商业、银行、保险等一大批服务业,创造一大批就业岗位。有了不断增加的就业岗位,人们才会来买房子,才能实现农业人口从务农到务工的转变。为什么有的城市新区变成了空城?因为没有同步发展工业,没有创造就业岗位。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老百姓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根本,也是房地产持续发展的根基。只有增加了就业岗位,城市人口才会增加。

第二,推进以公共服务均等为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公民社会。1958年国家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建立了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这种户籍制度是在当时粮食紧缺的条件下,为了限制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实行粮食配给而建立起来的。这种二元户籍制度延用至今,把农民和市民隔离在两个不同的社会保障领域,不同的户籍意味着享受不同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1998年,我国逐渐放开外来人口入户城市的限制,实行有条件准入政策,采取较多的是购房准入和人才准入。但随后改革的不彻底性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为户籍制度改革仍停留在放开户籍层面,未触及深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城市设置的购房准入制度、人才标准较高,对农村外出进城就业人员不具有普适性,阻碍了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进程,造成城市户籍人口总数远远少于常住人口总数。目前,各地试行的居住证制度,只不过是将户籍证变成了居住证,没有触及到附着在户籍上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没有太大的意义。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阻碍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藩篱,只有撤除掉这道藩篱,把农业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到与市民一样的程度,建立公民社会,把农民从严重依赖土地中解脱出来,二元户籍制度自然会消亡,农业人口转变成市民的步伐必然会加快。

第三,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进城提供第一桶金。农民虽然分得了土地,但是土地仍然是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农村土地是大多数农民唯一的资产,却没有资产化。即使土地被政府征用,农民也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政府将征用的土地转手进入拍卖市场,就可以得到较高的回报。如果没有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城镇化有可能变成对农业人口的二次掠夺。只要土地资产化,农民就可以从土地的增值中得到相应的回报,拿到到城市定居、经商、就业的第一张门票,农民就可以轻松越过城乡之间的那道高高的门槛。在目前土地私有化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重庆的地票制度值得研究借鉴。

第四,扩大保障房的覆盖范围,让“流民”变成居民。所谓居民是有固定住所的人,农业人口只有在城市有住房,才能成为市民。国家提供的保障房制度安排是一种国家福利,不能将农业人口排除在外。目前各地的保障房仅仅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进行保障,这种制度安排既不公平,又对加快城镇化无益。应该扩大保障房的保障范围,不仅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也保障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学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解决了住房了问题,市民化的速度才会大大提高。

第五,旗帜鲜明地提出城市化的概念,而不是泛泛而谈的城镇化。城镇化包括小镇,看似全面,实际上定义不准确,反应出决策层面上模糊不清,执行层面上将用力不准。这种“既要。。。又要”的官方说辞经常出现在文件中,都是自相矛盾,“既要”就难以做到“又要”,“又要”又何必“既要”,将会导致公共资源的低效率配置。

城市化与城镇化有区别。城市化的重点是城市;城镇化的重点可以是城市,也可以是小城镇。不同的重点会导致不同的发展模式。上个世纪80-90年代,我国以小城镇为重点进行了城镇化,后来发现效率极低,小城镇集聚不了人口,因为小城镇的就业机会太少,农民难以从务农转变成务工。1998年后我国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化,城市化的步伐才逐步加快。我国的人口密度和土地条件都决定了,我国只要走以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化道路。

农民市民化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在城市化的问题上我们曾经欠账太多,现在到了需要弥补的时候。改革开放以后,我们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工业化运动,却并没有同步进行城市化,所有的城市都只愿意利用农民廉价的劳动力,而不愿意为他们提供城市居民的身份。尽管上海世博会的宣传口号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可是农民来到城市,经常是希望没有看到,失望却体会到了。18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城镇化的伟大命题,这次的希望也许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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