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改革与预算法修改风雨
原文发表于:FT中文网
【编者按】《预算法》关系国计民生,素有“经济宪法 “之称,从“三公消费”到“突击花钱”都与此有关。在2012年,围绕《预算法》修订的争议,是贯穿FT中文网全年的议题。从年初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韦森教 授在FT中文网呼吁《预算法修正案》公开开始,再到年中《预算法》二审争议,FT中文网策划了系列专题(预算法专题),也引发社会各界诸多关注。
自2007年开始关注预算民主问题以来,韦森一直在努力推动《预算法》修改和中国各级政府的预算公开和透明,呼吁“以预算民主为核心制衡政府财 权”。2012年7月份,在《预算法修正案》二审稿被放到全国人大网站上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后,韦森教授牵头并组织了近20位教授和专家在上海召开了专题 讨论会,向全国人大提交了他们对《预算法修正案》的修正意见,并为全国人大所重视和接受,FT中文网期间也陆续刊发了韦森以及其他作者对于《预算法》修订 的评论。
中国全国人大第十一届第三十次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本届人大不再审议《预算法》修正案,宣布《预算法》修订将推迟到下届人大。韦森认为人大常委会搁置 《预算法》的修订,是目前最好的结果。《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缪琦近期在上海专访了韦森教授。他再度强调,制约政府的权力才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而从 财政体制改革来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是中国未来当走的路。
正值新年思变时刻,这篇访谈想必对不少读者有所裨益。经韦森教授授权,FT中文网独家发表这篇访谈的全稿。
让财力和事权相匹配
记者:回顾过去十年,您觉得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最大的成果是什么?
韦森:应该说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财政体制在现有的整个体制下是有很大进步的。首先,自1994年的《预算 法》颁布实施以后,尽管它本身颁布不久后就发现有许多问题,但是在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方面还是有很大进步的,尤其是近两三年,温家宝总理和 国务院在推进各级政府预算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在公开政府预算方面也开始做了一些推进工作。尽管目前看来各级和 各地政府财政公开透明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主要还是理念上的,离实际上的公开透明还有很大距离,但我们也要看到其中的进步。
其次,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税法”和征税制度,尤其是通过“金税工程”等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实施,这几年各级国税和地税系统征税的能力大大加强了,使 企业和个人偷税漏税越来越难。特别是现在有了印发的防伪增值税发票系统,通过电脑联网技术,使征税更规范,更程序化,企业和个人更难逃税。这是过去十多年 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高速增加的主要原因。自2002年以来,政府财政收入几乎每年都以百分之二百以上的速率完成政府年初所制定的增长目标。譬如,2011 年三月,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计划增加8%,但今年3月两会期间,国务院和财政部的工作报告则报出2011年全年我国政 府财政收入实际上增长是24.8%,也就是完成年初政府自己所定计划的310%。这些数据和事实说明,目前我国政府征税和其他财政收入,根本没有任何制衡 和约束机制。在征税之后政府怎么用,更没有实质上的约束机制。比如我国“窄口径”的宏观赋税占GDP比重在20%上下,但“宽口径”的宏观赋税已占GDP 的34%~35%,虽然还没有西方发达国家的高。但是西方国家的税收,大量地用在老百姓身上,即公共和民生支出上,而我们的财政收入,则大量用在建设上 了,包括各地都在盖豪华的政府大楼和漂亮的广场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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