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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化逻辑、需求定律与所谓的“吉芬物品”

发布时间:2012-12-27 17:08:10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任何理论都是建立在一些最不可辩驳的分析命题的基础之上。像经典的牛顿物理学,如果不是首先承认“物质的同一性(就力学所关注的物质的性质维度而言,这里所说的“物质”仅针对物质的质量)在时空中保持不变”(也就是说,作为观察对象的物质还是那个物质,即便时空改变了。),就连我们看起来最基础的牛顿三大力学定律也是推导不出来的。最不可辩驳的分析命题涉及的,是那些最基本的不变性,它们既可以认为具有现实的经验基础,同时也是一种基本的逻辑关系。

经济学中最不可辩驳的分析命题之一是,人是最大化主体。这个命题不是要在经验上准确地对现实中个体的决策进行描述或刻画,而是要表达个体和个体所欲求的对象物之间一种基本的逻辑关系,那就是:任何物品(不管是一种还是多种)的获得是有代价的,个体因此会基于代价和收益的权衡来获取对象物(同样地,它既可以认为具有现实的经验基础,同时也是一种基本的逻辑关系)。经济学对稀缺性的强调、对成本-代价的强调,以及对个体的最大化或节约行为的强调,是一体的,只不过,后者更明确地作为一个分析命题可以便利经济学中的逻辑推导。

最大化逻辑的反面是不算计、不节约的个体行为,这是我们所不能想像的美极世界中的行为的特征。不同的问题场景中具体表现出来的个体最大化行为,不管它们看起来多么不符合常规,都不能认为属于美极世界中“不算计、不节约的行为”。只有思维混乱的人才会认为,现实中看似反常的个体行为意味着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规定性、以及由此引出的个体行为的基本规定性都不成立了,或被证伪了。这一点与物理学不同。经典牛顿力学中的基本逻辑关系只有局限在同一惯性系内是成立的,但如果人们想超出这个范围谈论不同惯性系中的物体运动,它就不再成立了。而经济学只研究最大化的基本逻辑关系成立的世界,并以这样的基本逻辑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因此,不涉及这样的基本逻辑关系被证伪的问题。

不过,虽然经济学界普遍对于这个世界的性质、以及其中的人的行为的基本性质没有异议,并且也承认,它们是使经济学有可能的逻辑前提,但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经验世界中似乎是反常的现象——如,吉芬物品——出现时,有时即便是很有素养的经济学家也会恍惚、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处理它,尤其是,怎么协调它和使得经济学得以立足的基本分析命题的关系。

吉芬物品是指这样一类物品,特定人群(指低收入人群)对它的需求不会因为价格提高而减少,反而会因此增加,因为,这种物品是该人群的主要消费品,它的价格的上涨导致人们福利状况恶化,以至于他们只能缩减用于其他物品的收入而更集中地用于这种涨价的物品。技术性地讲,吉芬物品的情形涉及到了价格的变动对于个体整体福利状况的影响,而这,恰恰是人们在分析个体根据价格的高低决定消费多少时认为可以忽略的。而之所以人们总是忽略价格以外的那些影响个体消费量的因素,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价格代表个体为获取物品而付出的代价,其他条件一样(包括额外一单位的物品消费带来的满足感),我们能够准确地知道,代价越高,个体消费越少。

吉芬物品能被认为违背了最大化逻辑吗?显然不能。只不过,因为收入效应的引入,这就使我们通常预期的“价格变动和需求量的变动相反”出现了形变。理论上讲,有无穷多种原因可能会使现实中观察到的现象不是那种“仅仅有代价变动”的情形。除了教科书上讲的“收入改变”“偏好改变”等之外,现实中个体因为虚荣,价格越高越愿意消费的情形,也都是这样例子。按照这样的理解,吉芬物品也好,还是各种观察到的似乎反常的或者不反常的需求现象也罢,都只是最大化逻辑在经验世界中的具体呈现。

任何分析都是从已知推论未知。所谓的“已知”,必然不是关于基本逻辑关系在经验世界中的具体呈现,而是基本逻辑关系本身,而所谓的“未知”,则恰恰相反,必然指的是已然呈现给我们的具体的、个别的经验事实。例如,最大化逻辑只能告诉我们,(使得最大化得以实现的)那些基本关系(既可表达成边际上的相等,也可以表达成变量之间的变动关系)始终成立,但并不能告诉我们,使这样基本关系成立的“项”它们的具体经验内容。每一个现实中的例子,都需要我们去经验地核实,到底对于其中的决策主体来说,“成本”、“边际成本”指的是什么,以及“收益”“边际收益”又指的是什么等等。显然,没有谁会相信,像最大化逻辑(以及任何分析命题)可以一劳永逸地帮我们锁定经验现实。

给定最大化逻辑是我们这个世界中的人的行为的基本规定性,对于经济学分析来讲,通常人们还需要进一步知道在一些比较典型的个体决策情形中最大化逻辑通常是如何呈现的。所谓的需求定律就是如此。它针对的是个体面对有市价的物品时的反应。典型的个体市场需求行为是这样的:价格最高,个体消费数量越少,因为个体总是要求代价和收益相平衡,当代价更大时,除非个体从中获得的收益更大,否则个体的决策就是不明智的,而只有当个体消费的数量较少、相对而言从中获取的收益较大时,较高的价格才能与之平衡。这里,个体“边际效用递减”的引入使得“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它们算是对于现实中个体需求行为的“典型”刻画。

需求函数或曲线的具体形状的典型表现绝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现实中人们的需求行为都是那样。如果观察到现实中有非典型的个体需求行为出现,我们要做的,无非是承认,它们是“(在个体需求决策的情形中)个体最大化行为的非典型表现”。显然,没有理由认为,个体最大化行为的非典型表现就违背了最大化行为(实际上,人们在定义吉芬物品时,本来就是按照最大化的逻辑——在此情形中,主要体现为个体行为同时受到所谓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影响——在进行讲述),同样,也没有理由认为,个体在需求决策的情形中其最大化行为必须是“典型的”。像吉芬物品、“虚荣导致的价格越高、需求量越高”现象等,可以认为是在非典型的个体需求的决策情形中个体最大化行为的结果。

这里,我们需要区分“最大化逻辑”、“在某类决策场景中的最大化逻辑的典型呈现”。从最大化逻辑本身,我们不能知道它在某类决策中的典型呈现是什么样的,除非我们引入了必要的综合判断(在需求曲线的例子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进一步,从某类决策场景中最大化逻辑的典型呈现出发,我们无法断言,除了典型呈现,就没有各种非典型的呈现。像吉芬物品,之所以它给人们造成了认识上的困难,在于人们不能区分“最大化逻辑”本身和“在某类决策场景中的最大化逻辑的典型呈现”,尤其是把后者当成是前者。想像一下,一旦我们把最大化逻辑的一种典型呈现当成最大化逻辑本身,就意味着我们把现实进行了某种锁定,超出这个范围的,就自然变得不能理解了。反之,则任何非典型的个体需求行为都不会给经济学理论造成困扰,因为,我们既不会因为它就否认最大化逻辑本身,也不会因此就拒绝基于典型的需求函数进行有关的经济学分析。

目前,经济学界的人普遍把所谓的需求定律当成是最大化逻辑本身(张五常也是如此)。这是错误的。最大化逻辑处于一个更抽象的层面,涉及到最小限度的经验内容,是对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中的人的行为的基本规定性的客观陈述,它既不是用来被证实也不是用来被证伪的。它就在那里,是经济学作为一门具有现实相关性存在的前提。而所谓的需求定律,是最大化逻辑在一类决策场景中个体最大化行为的典型体现。后者不能和前者叠合。只有把需求“定律”放在了该放的位置上,我们才能理解,所谓的吉芬物品甚至更怪异的个体需求函数,无论如何也不会构成对最大化逻辑的挑战,同时,也不至于使我们出于分析的需要而进行的关于需求行为的典型刻画——指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受到冲击。

吉芬物品对经济学理论造成的困扰,折射出在经济学研究中区分最基本的逻辑关系(分析命题)和这些逻辑关系在经验中的具体呈现(它们必须结合了综合判断才能推出)是多么地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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