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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征20%个税引争议 二手房价或涨一成

发布时间:2013-3-4 16:21:02 来源:腾讯博客 【字体:

3月1日出台的国五条细则,最引人关注也最具争议的,是个人出售房产要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条。


“这是细则内最有力度的条款。”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评价说,之前房屋买卖多按照房屋总价的1%计征,金额较小,现在从严按照20%的征收,将直接增加投资客转让房产的成本。


此前,个人售房所得税征收主要有三种方式:1、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按差额的20%税率征收;2、未提供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实行核定征税,按交易总价款的1%计征;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原先个人出售房屋可自行选择全额的1%或是差额的20%,”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介绍说,“现在要求从严按照20%征收,在加大转让房产成本的同时,也可能推升二手房房价。”


北京、深圳两地的多位二手房中介机构人士认为,“20%所得税”出台的初衷是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但此举最终可能造成两种可能,要么是20%所得税负担被转嫁给买房人,直接造成二手房价大幅上涨;要么是二手房业主因获利空间大幅收窄而惜售,使市场供应量减少,间接推升二手房价。


“以北京为例,二手房交易比重占比70%以上,一旦二手房因此供应不足,北京2013年的供需缺口将会被急剧放大,进而传导至房价上。如果那样,显然将有违新政出台的初衷。” 阳光100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说。


因此,范小冲认为,这一条款在具体落实时,一定要强调差异性,以防止误伤刚需,也需要防止二手房供应减少对市场价格形成的短期冲击。


除了明确要在房产交易环节加码以外,细则上还释放在保有环节加码的信号,比如“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试点,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等”。


除了被业内认定极具杀伤力的“个税征20%”外,细则中明确,3月底前公布“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间表。不过,对于房价目标的制定,细则并未明确具体的参考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地方政府可能会给自己的目标放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纪睿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