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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遭遇集体诉讼可弥补监管缺憾

发布时间:2015-2-5 9:13:21 来源:腾讯博客 浏览: 【字体:
 

去年赴美上市后在全球资本市场获得巨大声誉的阿里巴巴,因其旗下的第三方平台淘宝网存在出售假货的问题而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批评,工商总局对外公布的“白皮书”认为淘宝网出售的货品六成以上是假货,而淘宝网尽管没有否认这一事实,却强烈质疑工商总局执法程序不当。就在双方互吐口水的紧要关头,事情又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亲切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而收场,国家工商总局并且表示,先前公布的“白皮书”不存在法律效力,至于淘宝网是否存在销售假货的问题,则似乎不重要了。

但是,“白皮书”既已公布,只要国家工商总局不作出它是一份虚假文件的说明,它所披露的事实就仍然只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按照“白皮书”所披露的内容,国家工商总局早已发现淘宝网等电商销售假货的问题很严重,只是当时考虑到不影响阿里巴巴成功上市而没有及时对外公开。那么,阿里巴巴在去年IPO时实际上就存在着这一隐瞒重要信息的事实,从而产生了重大的违法事实。由于阿里巴巴在美上市,这自然引起了大洋彼岸市场的高度重视。据悉,阿里巴巴因涉嫌“隐瞒受到监管部门调查”等问题,已经被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以涉嫌违反证券法为由告上纽约联邦法院,另有7家美国律所也已对此展开调查。

阿里巴巴在美遭遇的集体诉讼,刚刚开了个头,它的走向到底如何,目前还不能下结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其先前公布的“白皮书”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的说法不会被美国司法当局采纳,现在阿里巴巴虽然已表示将积极应诉,但如果仅仅以此为理由来要求美国司法机关驳回起诉,那就将输得很惨。阿里巴巴现在需要做的应该是它以有力的证据表明,淘宝网上不存在销售假货的问题,但这偏偏已成为阿里巴巴的软肋。

尽管阿里巴巴已经和国家工商总局握手言和,但就这起刚刚结束的口水战来说,它倒是给我们提供了进入新常态后政府管理市场的一个极好的案例,只不过这个案例并不具有正面意义。阿里巴巴作为一个企业,其市场行为需要接受政府的事中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原先公开的“白皮书”的内容,符合其作为一个市场管理部门所履行的事中监管职能。在我国行政职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量行政审批权被取消和下放以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已经从以往的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也就是对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但现在看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这种监管还存在很大的难度。

就这起事件来说,我们目前无法知道国家工商总局为什么突然改变了原来严厉的态度,温柔地对待阿里巴巴了。但在淘宝网涉嫌销售假货一事曝光以后,舆论曾经产生了巨大的分歧,很多人认为,阿里巴巴作为一家优秀的民营企业,遭遇到了不公平对待,反映出政府对民营资本的偏见。其实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一种偏见,只不过“偏”的方向不同罢了。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里,不管是什么样的企业,都不具备可以拒绝行政机构监管的权利,对于像阿里巴巴这样的大企业来说,不管它是什么性质的资本,都更容易在市场上产生恃强凌弱的冲动,从而更容易侵犯消费者利益,因此对它的监管应该更严格。但是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的现实却是,行政力量对这种大企业进行事中监管的道路并不顺畅。

如果阿里巴巴还不是一个在美国上市的企业,那么一个很可能的结果便是,由于事中监管的无力,淘宝网将继续堂而皇之地销售假货,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无从保障。但是它现在是一个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必须接受美国市场的约束。当阿里巴巴必须面对来自美国投资者集体诉讼的时候,它已经不可能像对待国家工商总局那样,可以运用其大资本的力量来进行博弈,它必须严肃地对待来自美国的集体诉讼。这种来自市场的力量可以倒逼阿里巴巴自我净化,采取积极措施彻底清除淘宝网上的假货,如此,则也能够弥补我国行政力量事中监管所出现的缺憾了。

 

(投资快报,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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