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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本位是个什么东东?

发布时间:2013-6-1 10:32:07 来源:证券时报 【字体:

金本位是个什么东东?

《银行的秘密》

  作者:【美】默里·罗斯巴德

  译者:李文浩 钟帅等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造成了近年来理论界的骚动,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早已沉入历史长河的非主流理论被趁机打捞起来,其中最明显的一支是金本位学说。

  金本位信奉者靠阴谋论为生,因不接受阴谋论而不接受金本位的也是一种普遍现象。如果双方都认真地读一读一本书的话,这种论辩的低效或许会得到改观。这本书的书名是《The Mystery of Banking》,作者是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罗斯巴德。该书于1983年出版之后一直未得到广泛流传,2008年再版之后开始引起了相当大的注意。

  如果说从那些三流批评家的叫嚷声中,你只能得出黄金很好、纸币很坏、央行个个不负责任的印象,那么读完这本书,你就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金本位。金本位以黄金为基础,金本位与中央银行天生是水火不相容的,在这点上,罗斯巴德与市面上对金本位的理解并无二致。关键在于,罗斯巴德认为,以贷款和存款业务为核心的现代商业银行的出现,是现代通货膨胀的根源。

  在以存贷款为核心业务的银行产生之前,保管贵金属的需求早已存在。受托进行贵金属保管,与仓储公司受托保管谷物本质无异,但不知不觉中,接受委托的金行却将托管的贵金属变成你的存款和债权和它的债务,并变成其发放贷款的来源。

  罗斯巴德认为,银行存款业务的发展,本质上是仓库保管员(银行)对委托保管人所保管财产的“偷窃”或“挪用”。作者追根溯源,发现8世纪的中国和早期的英国金匠们发明了通过“挪用”被保管财物发财的窍门。

  客户存到金行的贵金属,到底是寄存品,还是金行的负债?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几起法律纠纷。不过,1848年发生的一起“弗利诉希尔及其他人”案件具有典型性。在这起案件中,上议院最终判定银行的客户只是银行的债权人。

  这一案例在罗斯巴德看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也就是说,客户寄存在银行家手中的钱,银行可以做任何事情,如果不能归还这笔钱,只是法律上的破产,而不会被指控为盗窃。罗斯巴德写道:“弗利案和先前的裁决,必须对日后广受诟病的具有欺骗性的部分准备金银行制度和两百多年来挥之不去的灾难性通货膨胀负责。”

  根据我也许是不太确切的总结,在罗斯巴德看来,现代信用货币制度的产生有关键的三步:第一步是存款银行业务的发展,即贵金属保管制度变成了以存款为纽带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实质是“挪用”和“偷窃”合法化;第二步是部分准备金制度,它使得银行可以发行超过黄金数量的银行券,这是“伪造”货币合法化;第三步是中央银行的出现,使得商业银行的“犯罪”行为得到了系统性的保护。

  该书的逻辑之美实属少见。在我看来,该书以罕见的严密和简练展示了金本位的根本思想,它会一扫你关于金本位的混沌认识。真正的金本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没有中央银行;二、100%准备金;三、银行没有负债,没有存款业务,贷款必须全部建立在股本基础上。

  显然,以这样理想的标准衡量,1970年代之前的布雷顿体系称不上是金本位,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金本位是赝品,备受称誉的从1890年代到“一战”之间的金本位制度无疑也是赝品,甚至1844年皮尔法案(英格兰银行成为中央银行)之后的所有货币制度都不能称之为金本位。也就是说,严格的金本位近200年来一直并不存在,教科书所说的那些金本位时代,都是假的。

  罗斯巴德清晰地证明,任何赝品金本位制度都存在货币信用扩张的可能。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部分准备金制度的存在,长期存在于一般人头脑中的“金本位无法调节货币量”的观念是错误的,至少是相当不准确的。而随着人们对历史细节的深入了解,美国大萧条的发生是因为金本位无法调节货币供应的说法,也不成立,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当时的准备金率受法律限制(45%)而封顶,使货币扩张的程度封顶了。因此,那些因为不愿意接受阴谋论而拒斥金本位的人,以及那些因为担心金本位无法调节货币量、无法适应现代经济运行的人,有重新修正自己拒斥金本位理由的必要。

  无论你是否赞同金本位,都有必要看一看这本书,否则,你的赞同和拒斥都有陷入浅薄的危险。顺便提一句,该书中译名《银行的秘密——揭开美联储的神秘面纱》,无中生有的副标题显然迎合了市场营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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