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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海鹏土地确权是核心,颁证和登记只是形式

发布时间:2013-5-29 22:52:21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这在去年发改委的意见中,也同样被提及。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

早在2011年底,国务院就要求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底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612万本,发证率94.7%;宅基地使用权发证近1.9亿本,发证率7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证1271万本,发证率76%。该中心参与起草制定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及规划。

但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2013年“一号文件”要求,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今年农业部等部委发布通知,确定105个县(市、区)为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

在2013年中国农村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颁证和登记只是形式,确权是核心。如果绕开确权去登记颁证,无非就是搞个形式而已。在中央层面上,需要进行统一的政策设计,解决信息兼容、土地纠纷等问题。

他认为,如果不赋予农民真正的完整财产权,农村改革永远没有出路。政府不应该强迫进城的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也不能剥夺其放弃的权利,而是应该界定清楚土地的财产权后,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其承包权的价值。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孙中华也表示,中央确定的5年时间并不是着力解决土地承包中的历史遗留和纠纷问题,而是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他进一步解释,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最大的问题是面积不准。证书上记载的面积与其实际承包的面积严重不符,有些地方差距较大的达到25%。此外,就是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不过,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临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推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基层行政工作人员来说,容易引起具体的纠纷和矛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也表示同样的担忧。“如果确权登记颁证之后,每家的土地长久不变,“生不添,死不减”,农民会担心,子女结婚缺少宅基地怎么盖房呢?人口增加之后,土地不够又怎么办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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