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的经济学观察
经过了近一个月的“缓冲期”,从6日起,北京开始用罚款整治“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为何总“屡治屡犯”,从经济学的角度或许可以管窥一斑。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一部分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百度百科对这一词条的描述。
《经济学、公共财政与百姓生活》的作者范存会分析说,每个人过马路,其目标必然是以最短的时间通过马路,但实现这个目标是有成本的,那就是有被汽车撞伤乃至撞死的危险。
但是,以“中国式过马路”中凑够一撮人的方式一起过马路,对于单个个体而言发生车祸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时个体判断的意外伤害成本小于或者等于过马路的受益时,人们就会“勇往直前”。
对“中国式过马路”处以罚款,即面对多人同时闯红灯的情形,现在各地采取的主要手段是处罚带头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如果只罚领头人,不对闯红灯的人一视同仁,执法成本会越来越高。因为要找出领头闯红灯的人很难,即使找到了,领头人也会很难接受。
据介绍,在路口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闯红灯行为必须要两到三名交警同时执勤,才可以做出纠正或者处罚。目前,北京市交管部门选择了150处示范路口作为整治重点,交警还会不定期变换执法点。由此算来,如果一直都保持这样的执法强度,再加上交通协管员,行政成本会不低。
乔新生说,行政处罚治标不治本,短期内可能以儆效尤,但也可能会造成马路纠纷不断。
他说,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式过马路”,更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一些地方,虽有地下通道、高架桥等设施,但没有解决好速度与效率问题。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建议,可以从“效率”的角度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人们因为追求效率而违规,就应该用效率来惩罚。”李铁岗说。罚一千块钱可能不公平,罚五块钱、十块钱可能人们也根本不当回事。如果一个人为了赶两三分钟时间而违反规则,可以罚他用一个小时来学习这个规则,那他下回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
“处罚的手段不一定非要是金钱。”李铁岗说。(记者崔元磊、韩淼、王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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