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政策何苦屡屡指向婚姻
不断出台以家庭和婚姻为指向的调控政策,政府将陷入与自身目标和存在价值相违背的尴尬境地。
3月30日,北京市的“国五条”实施细则出台,规定自3月31日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
听闻此事,我的第一反应是:单身是否天然有错,或者有原罪,要承受这种权利的剥夺和惩罚?已婚家庭拥有两套住房有合理性,单身就没有?第二反应是:通胀水平不低,保值渠道又堵死一个。第三反应是:在政策颁布前,不需要关乎合理性的讨论和合法性授权,部门出台一个政策就可剥夺掉一个群体的权利,而权利被剥夺者既没有机会参与政策制定,也不能质问合理性,不能为自己辩驳,只剩被动接受政策。
把这些年的调控政策一条条看下来,发现最近的政策都特别喜欢在户口和婚姻问题上做文章,让人们在结婚离婚的选择中进退失措。关于“二手房交易所得征收20%个税”导致离婚增加一事姑且不说,现在的单身禁购又会导致结婚问题上的混乱。
拿我做例子吧,作为一个拥有北京户籍的大龄未婚男性,当年我只买了个单身公寓,最近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找个姑娘买个房子结婚。这细则一出,我发现要想结婚还要有个适合家庭居住的房子就要麻烦好多:要么找一个有大房子的姑娘,这似乎带点冲人房子去的不良动机;要么卖掉自己现在的小房子,再买套大的,但一买一卖之间又没有说可以抵扣第一套出售时的税费,等于要多交很多税;或者找个通情达理的姑娘,在我没大房子之时也同意先变成一家子人,然后用家庭的名义获得第二套房子的购买权利。
这几个方案要么增加纳税额,要么增加结婚的难度,结婚的双方可能要经常考虑,对方是为了房子或者买房子的权利而结婚,还是因为爱情而结婚。社会是有交易成本的,影响婚姻稳定的因素本来已经够复杂,再加上这么些提高婚姻复杂程度的政策,无疑会导致更高的社会成本。不断出台以家庭和婚姻为指向的调控政策,政府将陷入与自身目标和存在价值相违背的尴尬境地。
首先,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包含家庭成员在内的财产安排。而在政策影响之下,离婚考虑的不再是夫妻间的财产安排问题,而是夫妻如何以解除婚姻的方式从政府那里更多地获得两个离婚者的共同利益。简单地说,离婚不是为了分财产而是为了得收益,而且是从婚姻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中获得。两个人结婚,也可能是为了获得多买一套房子的权利。这样来看,很吊诡的是,政府原本是婚姻关系的确认者、公证方,婚姻关系的合法性是通过在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来确立的,现在政府的调控政策却使得它自身成为导致婚姻关系被利益支配的破坏性力量。
其次,婚姻包含着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责任,家庭成员各尽其分,承担对家庭和其他成员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最主要的责任就是维护家庭的稳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和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家庭,在家庭稳定上的取向是一致的,都不愿意婚姻随意破裂或者结合。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有利益考虑的,公共政策与人们行为的关系就像河道对于河水,河道是什么走向,河水就会如何流动。比如,拆迁政策不合理的时候,七十岁的老夫妻也笑着去离婚。这样的政策出台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
再者,政府是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者,政府的本职包括推动建立一个讲信用、个体有尊严、人人重感情的社会,而如果政策落脚点都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上,只会起到相反效果。网上有一则微博是这样说的:当父母给孩子解释自己离婚是为了卖房子少交点钱的时候,怎么能保证未来孩子会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问题是,如果这样的政策长期实施下去,整个社会恰恰只会更进一步陷入功利主义、道德虚无的境地。公序良俗的破坏,其影响不像房价高涨那么直接,但是对国家和社会的破坏会更深层更彻底。
有“经济学界的良心”之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有一个著名的观点:以自由看待发展。社会与人类的发展不是以财富多少来简单判断的,更重要的是以人的自由来作为衡量标准。现在我们在判断发展的标准上似乎还没有从物质的简单增长上脱离出来,说到发展先谈论的是GDP增长多少、产业如何得到发展,却甚少谈到人的自由。
实质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国,不仅物质财富得以增长,改革更是以放权放空间给社会、给企业、给个体为主要思路,人人都能感觉到个体行为空间的放大、个人权利的增加。而近些年来,一些改革政策却常常局限在对人的束缚上,买个车要摇号,买个房要开单身公证,卖个房要区分家庭第二套还是个人第一套。
住房不仅是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也是个人投资的选择之一,和黄金股票在投资角度上是同一性质的。但是人们何以在中国更偏向于投资房产,又何以有如此多的资金投资房产,以至于由于投资属性的高度体现导致房价畸高,影响到房产的居住属性,才出现政府以后者名义来打压前者的行为?只是,在解决房产投资过度时需要着力解决的货币供应机制、收入分配调整和投资渠道放开方面,多少年都没有实质性进展。
房价过高,应该根除真正导致过高的原因,而大家都可以想象买第二套房绝不是主要原因,甚至很难算上原因之一。打错板子,不仅起不到效果,还会引起社会的反感。就像村子里有流氓犯罪,没有抓住流氓,却把村里几个年轻人抓去坐牢,以他们未来有可能与犯罪有关的理由。这样的做法只会让整个村子里的人嘲笑。
有关楼市调控,相关事宜值得深思的有两点。第一,政府的政策必须建立在与政府功能一致的基础上,也要注重程序的合理合法性。第二,政策制定过程要受到约束。
远的不敢设想,近的也只能愿政策之手不要再频频拨弄婚姻的弦。不折腾,是人们最起码的要求。
(作者系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讲师、人文地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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