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当避免“拷问”人性
这几天,多地陆续出台“国五条”细则。公众在关注这些细则究竟有多严厉的同时,也在关心另外一个现象,即调控政策之下出现的“假离婚”。
关于这一现象,媒体此前已多有报道。很多人从身边人的故事里,也时常对此有所耳闻。针对公共政策所产生的额外成本,一些人选择“假离婚”(当然也出现过假戏真做的情况)的方式进行规避,实在是一个扭曲的社会现象。
南京市民政局曾对2010年每个月的离婚人数进行分析,发现离婚人数与房地产调控、拆迁等政策的发布时间有着巧合。也就是说,每每有一些新的相关调控政策出台,就可能出现一波离婚的小高潮。这个调查,有着较大的普遍性。近两三年来的许多现象也在说明,该调查中所称的巧合并不只是巧合。所谓小离婚潮的背后,确有政策性的因素在起作用。
那么,“假离婚”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究竟该如何去看待?是公共政策的瑕疵所致,还是选择“假离婚”者自身的道德问题?我们认为,为规避成本而选择离婚的行为当然不能鼓励,但也要虑及这种行为背后的无奈一面。与此同时,公共政策的制定,尤其是在政策涉及面极广的时候,当慎之又慎,避免出现“制度性羞辱”的状况。
为规避高成本而选择“假离婚”,可以视之为一种政策性的投机,在法律层面并无多大问题。此类现象,也不为当前所特有。处于转型期间的中国社会中,类似现象曾多次出现。比如,以前有国有企业双职工家庭,为规避其中一人下岗而选择“假离婚”。这样的“假离婚”,现在看来,何其悲哀!
在本质上,“假离婚”是一种趋利避害的行为。而当民众以“假离婚”的方式规避成本时,背后的无奈一面也暴露无遗。事实上,“假离婚”在法律意义上是真离婚。如此离婚,多少会对婚姻的神圣性有所伤害。倘若有人借此真的摆脱婚姻关系,则可能对整个家庭造成伤害——此类例子,亦不鲜见。不鼓励民众作出这样的选择,原因也在于此。
但我们更应着重讨论的,是公共政策对于婚姻关系可能造成的侵扰。公共政策在婚姻关系中嵌入政策因素,正是导致假离婚现象的关键所在。这一点是值得反思的,至少是值得讨论的。还有一点同样值得注意,即真正选择以离婚方式来规避各种成本的,往往也是这个社会的相对弱势人群。
没有多少人会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这种选择背后,无奈因素显然大于投机因素。此前有人建议对“假离婚”者要建诚信档案,对“假离婚”行为要给予打击,但批评该建议者众。这些建议本身不无道理。问题就出在该建议是拿相对弱势人群“开刀”,而不是反思公共政策,结果惹恼了舆论。
一个起码的共识应是,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尽量避免在婚姻关系中嵌入政策因素。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制度性羞辱”的状况。“假离婚”现象无疑是一种扭曲的现象,在混乱的社会众生百态背后,也存在着个体尊严在政策压力下的丢失问题。一些部门制定公共政策,能不能更谨慎些?能不能尽量避免不触及家庭关系、婚姻关系?
房价高企,民生压力很大,这是一个现实。政府针对楼市调控,出发点自然是良善的。但是,如何出政策,政策用多大力度,还须更科学、更艺术、更有智慧。无论如何,公共政策不能刺激人性的软肋,不能“鼓励”民众为利益而胡乱地“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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