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改革红利需要激发民资活力
温州金融改革一周年了,不少观点聚焦于地方金融改革。自下而上推动的金融体制改革,一年来的确取得了可喜成绩,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温州金改的实质,在于解决民间投资问题,即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促进民资进入垄断领域等。因此,借回顾温州金融改革之机,应再度审视对民间资金的引导,换言之,要有效释放改革这一最大红利,当需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叠加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要推动改革,释放红利,自然少不了民间投资的力量,这早已是改革者的共识。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表示,要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在此前“两会”结束,会见中外记者时,李克强同样表示,要推动民营资本顺利有效地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
重温改革开放至今30余年的发展之路,可以清晰地看到,民间投资以其迸发的活力,助力中国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也要承认,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在诸多原因的“挤压”下,民间投资的活力开始下降,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措施加以引导,力图重塑民资活力,激发民资潜力。比如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到2010年,再次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新36条”,此后的2012年以来,国务院40余个部门制定出台了42项“新36条”的实施细则,这些细则旨在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降低垄断行业准入门槛。
坦白地说,推动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确实赢得不少掌声,但遗憾的是,这几年民间资金依旧不断从相关领域,尤其是实体经济中撤退,民间投资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原因何在?从政策来看,不得不承认一些配套措施并没有及时全面跟进,不少政策提法还仅仅停留在概念与宏观层面,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对此,有识者曾表示,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几个行业零打碎敲的改革没有用,仅靠寻找突破口来解决也恐怕难以奏效,改革要有全局思维,要系统地去推动。
改革贵在行动,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在当前改革深水区中,要激活民间投资的活力,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既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也需要给民资一个更加公正的环境。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发展市场经济、法治经济的保障。要转变职能,首先要从减少行政审批开始,这是便民利民、激发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就要求政府明确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角色定位,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功能。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30个年头,但大量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然存在,被认为束缚了经济与市场活力。“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这是削权,是自我革命,会很痛,甚至有割腕的感觉,但这是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的愿望。”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时的这句话,强调的就是向市场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公正是社会创造活力的源泉。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在利益博弈中,行业壁垒和身份歧视很难改变,民资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旧突出。要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就需要不断地清理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也就是说,对于社会财富创造者来说,不论是国企、民企还是个体经营者,只要靠诚信公平竞争,都要有获得应有成功的公平机会。因此,努力消除对民间投资的偏见,落实公平待遇,就是对民营经济的最大支持。比如,彻底打破行业准入垄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打破行业经营垄断,加快形成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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