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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公平 中央财政大有作为

发布时间:2013-3-7 9:51: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五年累计7.79万亿元,年均增长21.58%,2012年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倾斜,教育公平取得明显进步。

  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的内容,就是“教育公平”;再深究推进教育公平的“法宝”,则是加大中央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这应该作为一条基本原则,贯彻到今后增加教育投入的工作中。

  温总理在报告中提到的一系列工作及数据,大都与教育公平相关——全面实现城乡九年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6亿学生;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全覆盖,每年资助金额近1000亿元,资助学生近8000万人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等。这些措施得以推进,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中央财政发力。在免除学杂费方面,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免除部分的资金,在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8:2的比例分摊;在中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6:4的比例分摊;东部地区,除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外,中央根据各省的财力情况逐省确定分摊比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由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资金。实施校安工程,中央财政4年累计安排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000多亿元,已经有13.6万所学校、约3.5亿平方米的校舍通过加固改造或新建重建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其他的免费师范生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中职国家助学金等,经费都来源于中央财政。

  这表明,中央财政在改善农村、不发达地区基础教育面貌,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大有作为。一直以来,我国中央财政主要保障高等教育的投入,对基础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不大,基础教育经费保障以县乡财政为主,这种配置体系,直接导致各地教育资源发展严重不均衡——各地的财力不同,对教育的保障程度也就不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央政府曾发文要求各地推进教育均衡,可效果并不佳。对地方政府而言,中央“出钱”显然比中央“出政策”更实在。以营养改善计划为例,中央财政160亿元的大手笔,一下子就将政策覆盖到将近3000万学生,这是地方政府很难做到的。

  要推进教育均衡,扩大教育公平,需要改变过去过多依靠县乡财政的经费保障体系。客观而言,中央财政过去两年中做得不错,这也是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能达到GDP的4%的重要原因——在过去两年间,教育经费每年分别增加了4000多亿。同时要注意到,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还十分薄弱,由于过去欠债太多,很多地方还在等米下锅,比如农村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只有50%多,农村寄宿学校的寄宿条件十分简陋,校车安全隐患很严重,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中央财政发力。另外,要在4%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国的教育投入水平,也需要中央财政继续发力,重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应该是从目前以县乡财政为主,逐渐过渡到“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或许有人说,中央财政有限,过多地转移支付,将影响原有的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但需要明确的是,政府发展教育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公共基础教育,对于高等教育完全可以开放市场,吸引更多社会资金举办。政府包办大学,不但导致教育经费紧张,该保障的难以保障,还会限制大学的办学活力。

  当然,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同时,必须探索新的拨款体系。比如审计显示,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层层挤占、挪用的现象;在国家主导的惠民项目中,存在克扣、侵占的问题,这就要建立直接将经费拨付到学校、受助者的方式,减少拨付环节。还要建立公众参与决策、监督的机制,尤其是设立地区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负责当地和学校的办学决策与监督,以用好每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