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家机密”?
一位公民依法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数据信息,竟然遭到拒绝,理由是涉及“国家机密”。只能说这是一个“高级黑”的理由。
环保部的机构职能很明确,其中之一就是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包括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自己的分内之事竟然成了“国家机密”,不是高级黑是什么?
其实“国家机密”这个名词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并不鲜见,甚至可以说漫天飞。政府信息公开,理应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来实施,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公开为例外,不公开为原则”。“国家机密”是不公开的理由之一。向卫生部申请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等信息,被拒绝,理由是公开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增加行政管理工作负担”;向铁道部申请公开12306网站招标等问题,被拒绝,告诉你自己上网查去;想知道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总数和资金流向也被拒绝,理由是涉及“国家机密”;甚至连在市区道路上的停车位信息,都被规划部门解释为“国家机密”。
具体到土壤污染状况数据信息应该不应该公开?一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会明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土壤污染信息显然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理应让公众知晓,后续的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而且在条例的第九条第十一款又明确规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应是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土壤污染状况数据信息无一不符合条例中规定的公开条件,但是相关部门却以“国家机密”等简单粗暴的理由抹杀之。我们当然理解有关部门的“苦心”:数据公开后,可能引起社会恐慌。但是这种担心好像也无必要,PM2.5(刚刚被专家定名为细颗粒物)数据被迫公开后,北京数次数值爆表,但也未见民众恐慌。反而借此契机,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今年北京烟花销售量下降就是明证。
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家机密”?究其原因,一是相关政府部门的“懒政”,公布数据以及可能带来的善后工作肯定没一推了之来得简单。公布PM2.5数据的准备工作的确让环保部门忙活了一段时间。二是我们的政府官员的为官意识——官员权为谁所赋,权又为谁所用?
如果官员真的意识到权为民所赋,那么花了纳税人那么多钱,动用那么多人力,历时数年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理应第一时间向民众公开。更不用说公民依法申请公开时,被无厘头的理由拒绝了。
如何不让政府部门漠视民众的需求?很简单,有监督和问责机制,权力可赋之,也可取之。而作为民众权利的代言人—人民代表——就应该发挥其积极作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对地方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应该提出质询甚至罢免。而即将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应对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关注,这也是近3000名人大代表的真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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