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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稿面临大修 年内三审无望

发布时间:2013-11-24 15:35:00 来源:网络 浏览: 【字体:

  始于2004年,已历经三届人大的《预算法》修订工作,现在看来离修成正果依然遥遥无期。

  2013年11月23日,针对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订工作进展,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预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接受凤凰网采访时如此表示。

  他告诉凤凰网,“《预算法》二审稿中存在很大的争议,换届后需要重新梳理修改,起码今年不会进入人大审议程序。”

  去年刚从预工委退休的俞光远接受凤凰网采访时丝毫不掩饰对《预算法》二审修订稿的不满。

  他表示,各界对二审稿存在很大的不满,有些地方甚至存在倒退,一些成功的经验也没有写入修订稿,如果存在这么大问题的法律草案勉强通过,法律修改还不如不改。

  因为刚修改的法,马上又存在问题,再马上修改,就会有损法律的权威性,不现实,不修又会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他告诉凤凰网,新一届班子有关《预算法》修订的工作正在进行,需重新梳理原来的草案稿和各界的意见,工作量很大,有成千上网条的意见,至于原来的草案能吸收多少,现在还不清楚。

  全国人大预工委另一位官员则告诉凤凰网,有关预算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不过还要进一步分析、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具体的工作方向和关键条款还不是很明确。

  历史上,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修订工作因为各方的利益博弈、分歧巨大,修订工作曾经一波三折。

  早在2004年,《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已经成立,起草小组由全国人大预工委作为牵头单位,成员包括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单位;同时,由财政部条法司牵头,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

  当时《算法》已经进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原计划于2006年10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但是由于各个部门意见不统一、有关部门提出草案中的一些条款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暂时难以做到等诸多原因,而最终搁置。

  一位曾多次参加《预算法》修改工作座谈会的专家告诉本报记者,全国人大预工委曾经拿出一份已经成形的《预算法》修改草案,当时的草案中甚至涉及到单独表决、临时预算等条款,基本上可以算对《预算法》的一次中等规模的修改。

  上一届人大,《预算法》再一次进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后,部门立法的迹象变得明显。草案先由全国人大预工委和财政部各自起草,最终形成的草案由两稿件合并而成。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在此次起草中财政部起了主要作用。

  二审稿之所以各方分歧巨大、意见很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修订稿强化了财政部门的权利,却削弱了人大和央行等相关部门的利益。

  二审稿主要由财政部起草,其中许多条文被认为有很强的“扩大行政部门权力”色彩。

  甚至因为央行“经理”还是“代理”国库的争议,媒体上甚至出现了不同观点的论战。

  不过,多位财税专家接受凤凰网采访时表示,在三中全会“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和“透明预算”思想的指导下,接下来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应该具有更大的进步性。

(责任编辑:D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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