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目前仅上海自贸区经过国务院批准
今天上午,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现在有关自贸区的消息是一个热点,很多地方都在积极争取在本地区像上海一样搞自贸区的试验。但据我所知,目前只有上海自贸区经过国务院批准开始试验。具体如下:
【记者】:9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无线消费性电子设备及其组件337调查进行了初裁,华为和中兴作为调查对象被裁定为不侵权,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第二个问题,最近有媒体报道广东省正在积极申请自贸区,可能和港澳合作建立粤港澳自贸区,还有消息称商务部对广东省自贸区情况进行调研,请问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沈丹阳】:现在有关自贸区的消息是一个热点,很多地方都在积极争取在本地区像上海一样搞自贸区的试验。但据我所知,目前只有上海自贸区经过国务院批准开始试验。这是一个简单的回顾。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9月6日对无线消费性电子设备和组件337调查作出初裁,我们很高兴337涉案企业中兴公司和华为公司在本案初裁中取得的结果。自2011年8月起,华为、中兴公司连续遭遇多起美国337调查。这是第二起初裁两公司不侵权的337调查案。这件事至少在客观上反映了涉案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真实实力,也反映了企业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
自2010年起,涉及中国产品的美国337调查数量已占其年立案总量的40%以上,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商务部一直在努力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利益。我们将继续对337调查涉案企业进行指导,争取有利的终裁结果。
商务部:自贸区暂时调整行政审批10月1日起实行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通报8月份商务工作运行情况。沈丹阳表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将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
沈丹阳介绍,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直属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
沈丹阳表示,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待国务院对整体方案的正式批复文件下达以后,应该就可以很快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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