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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账追收专家警惕坏账发生前的信号

发布时间:2012-12-31 10:43:00 来源:网络 【字体:

  如今,我国出口坏账呈扩大化趋势,赖账的欧美企业越来越多,‘侨骗’更是可怕,国内企业在跟他们打交道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日前,两名业内知名国际商账追收专家――美国纽约州律师兼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美国顺美财务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光梅,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本报21日A3版曾以《追账海外止损国际贸易》为题,报道了我国出口坏账总额超6000亿美元的严峻形势,引起广大读者高度关注。许多人很好奇:目前出口坏账有什么新特点?出口商要注意什么问题?追账公司如何在海外追账?针对这些问题,两名专家结合自身经验和观察研究,向我国出口企业给出了忠告和回答。欧美“老赖”增多“侨骗”更可怕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持续影响,以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国际诈骗集团开始大肆横行,导致我国出口坏账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王东说,这表现在诈骗对象从大公司转向一般出口企业;金额从大额订单转向小额订单;地域由沿海地带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手法更多地利用互联网和小额贸易;利用空运,无需订单即可直接提货,取得货物后不付款;在信用证中设置为以后不履行责任的“软条款”等。

  “自欧美债务危机以来,标准普尔下调了许多发达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部分欧美国企业存在的赖账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王光梅告诉导报记者,据其调查,在国外赖账企业中,欧美企业占到大多数。

  在不少国人印象中,外国人特别是欧美人比较诚实、更值得信任。王光梅认为这是一个天大的误区:“片面轻信的国内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很容易吃亏上当,安然公司的破产和麦道夫骗局就有力地证明了西方生意群中也有诡计和欺诈。”

  她随手列举了一个真实的“美国妈妈与中国儿子”的案例加以佐证:一个中国年轻人与一个美国老太太有业务关系,时间长了甚至以“妈妈”和“儿子”互相称呼。但在“儿子”将一笔30万美元的货物发给“妈妈”后,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对方了。最后,“儿子”费了好大劲终于找到“妈妈”时,对方却像换了一个人,不但“没有一丝人情味”,而且死不认账。面对残酷的现实,“儿子”如梦方醒,重新审视起自己跟国外客户进行贸易的方式是否安全妥当。

  “其实,相比之下,华商‘老外’更可怕,简直令人防不胜防。”王光梅同时提醒出口商注意,我国的海外欠款中,约50%都是海外华商所欠,这些海外华商既了解国外的贸易规则,又了解国内出口的各种漏洞,常常利用这一点规避自己的责任;按照海外法律,他们都是依法办事,但国内的出口商却毫无办法,以致欠款变为死账。王东也提醒出口商要特别提防“侨骗”。追账公司海外追债“有一套”

  “实际上,海外坏账发生前是有许多警示信号的,只是国内企业由于风险意识较差等原因没有注意罢了。”王东介绍说,这些信号包括:买方已逾期90天还未付款;买方要求就付款条款重新商议;未征得同意,买方擅自采用分期付款;买方称由于银行或政府问题造成拖延付款;买方负责付款的人员总是“没有空”或“很长时间内没有回应”;买方让卖方耐心等待,因为他们有新的投资人;买方让卖方耐心等待,因为他们马上被收购,很快就可以付款;买方不实事求是地称卖方的产品有缺陷;行业里有关于买方有财务问题的传言;买方避免和卖方接触,没有任何消息或回信,等等。

  随着海外坏账的增多,近年来,国际追账公司逐渐进入国人的视野。那么,追账公司又是怎么进行海外追账的呢?

  “追账公司一般都有世界性的网络,与世界许多国家的相关司法或追账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可以利用对当地法律及社情的了解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一般规定3-6个月的追账期限,有的实行‘不成功、不收费’,并严格为客户保密。”王东说。

  “美国的商账追收业务已经发展了100多年,很规范,也有相关的法律保护商账追收各方,跟中国国内的追账完全不一样。”王光梅说,“我们会尽可能多地了解每一个海外债务人的公司结构、主管人员、经营历史、人际关系、财务状况和信贷安排,以及过去的或悬而未决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留置权或判决问题等。再利用当地的语言文化,跟债务人有针对性地展开谈判,充分运用当地法律法规及行为规则,让债务人意识到不付款将给债务人带来的不利或者危害,一步步达成解决方案。”王光梅说。

  王光梅举了一个经办的案例加以说明:厦门一出口商与美国一进口商签订了关于花岗岩雕刻墓碑的合同,合同金额为4.87万美元。但遗憾的是,进口商没有提供精确的图案或雕刻指示,迫使出口商自行揣摩进口商所需文字与图案搭配的规格(按照中国人的审美习惯)。货物到岸后,进口商以墓碑文字不准确、图案不搭配为由拒付所有货款。顺美公司在调查中发现,确实有一些墓碑不可用,但并不是整批货物都有问题;在下单与生产的过程中,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沟通不良导致理解错误,这是导致争议的关键所在。顺美公司据此提出按比例支付货款的计划,经过与债务人和出口商协商,双方都同意了这个计划,厦门出口商得到了该得的那部分款项。

  王光梅据此提醒,出口商在国外遇到类似欠账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国际商账追收机构的协助,寻找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及时行权”,应收账款过期千万不要超过一年,超过两年的,收回的概率只有10%。另一方面,出口商要保存好交易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所有记录,包括产品图片,否则维权会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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